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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五觉”演绎感观营销 这是新世纪的品牌观,包含信仰的特性,延伸感官的知觉。 未来品牌经营的“全方位卖点”,是让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独特的身份认同。 而品牌“五觉”能够让消费者从传统二维的感官空间走入五维的多元感官体验, 替品牌生命找到更宽广的活力来源。 迪士尼乐园的爆米花摊,在生意清淡时,会打开“人工爆米花香味”,不久顾客便自动闻香而来;戴姆勒克莱斯勒特别成立一个研发部门,专案处理“完美开关车门的声音”;新加坡航空公司空姐身上的香水,是特别调制的“热毛巾上的香水味”,成为新航的专利香味。 这是新世纪的品牌观,包含信仰的特性,延伸感官的知觉。从品牌发展的开始,引导出未来品牌经营的“全方位卖点”—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身份认同,每个讯息、外型、仪式与传统,都在传达这个认同。善用感官的品牌概念,成为全方位传播的新方式。 全球公认首席品牌大师马丁·林兹乔姆与世界最大的研究机构WPP集团的米渥布朗市场调查公司合作,首创感官能力与品牌经营的比较研究,访问上千研究对象,调查智利、丹麦、印度、日本、英国、美国等共13个国家,分阶段了解感官在建立有效品牌上所扮演的角色及影响力。 找到消费者的感观触动 我们常常用一种“品牌金字塔”的策略思考工具,去推演、找出消费者与品牌之间如何连接、产生关联,并以一种行为科学理论“人性的驱动力”来解读影响人类行为的原始本能。这是源自于人类行为学家莫里斯(Desmond Morris)的研究,以及他在《裸猿》(The Naked Ape)一书中对人类原始动物行为的深刻探讨。人类原始行为驱动力的来源可以分成七大类,性、健康、安全感、地位、好奇心等,如此在发展的过程中,便能从人类最原始的欲望需求,推演出消费者真正想要或对商品的期待,以及真正能打动消费者的诉求。当然,我们也发现,这些欲望需求最终往往还是回归到人类的感官,更脱离不了所谓的“五感”(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经验。 一般来说,广告公司较少替产品研发或制造一些特有的个性、声音、气味或触感等“天生”的感官与“特征”,广告公司的角色是协助厂商找出产品或品牌本身最大的特质及优势,精准地掌握最能吸引消费者的卖点,与消费者沟通产品/品牌所要释放的讯息。所以,身为一个品牌及产品的传播人,最主要的责任是带领厂商深入消费者的角色,建立品牌与消费者之间深度的连接及关联性,如果能够从消费者传统二维的感官空间走入五维的多元感官体验,并以5D的全新角度去诠释,就能替品牌生命找到更宽广的活力来源。 产品的供应商常常容易从商品面出发,一再强调其商品有十大功能或八大优势,但却往往忽略了从消费者的角色,深入体会使用者的感受。在进行消费者分析的时候,常常会用一种叫做“深潜”(Deep Dive)的方法,多元、多面向地去找出消费者的细腻体会,去找出那种没有被发现、被宣扬,却最能代表消费者切身体验的观点。 这种体会或许不是产品本身原来强调的特色卖点,但是这种感官体验对使用者而言,却是非常亲密而贴切的。所以营销或广告人员,此时就必须思考这样的感官体验是不是能触动人心?如果是,那是不是应该大声传播及宣扬?甚至把一些从未体验过这种触感的潜在使用者都吸引过来。营销人员要深入理解消费者与产品互动的过程—也许是产品带给他们气味、触感或听觉等特别而深刻的感官经验。 以La乐事薯片的广告为例,一般食品广告,不外乎强调其口味、好吃等基本特质,这是固然的,而在这个系列广告中,分别请到时下最受年轻人欢迎的偶像歌手王力宏及孙燕姿代言,以一种令人无法抗拒、一口接一口的诉求,来表现其产品特色。事实上,这也是一般人在吃薯片时,最显著也最普遍的习性及写照—就是会不自觉地一口接一口,借此触动消费者回想起自己吃薯片时的自然行为及倾向。不同的口味、不同的代言人、不同的情节,但都是在讲同一商品令人不可抗拒的美味。这便是找出品牌独特性,引起消费者共鸣的例子。 广告与营销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构思的过程也没有条条框框的限制或规范,但是有一个大前提是,无论如何天马行空、异想天开,还得回归品牌或产品本身的真实属性。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若为了标新立异而用不合适的手法宣传或包装,就像一个人穿上不合身的衣服一样,反而弄巧成拙。广告的目的是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其实引起注意或哗众取宠本身并不困难,就像一个人当街脱衣裸奔必能吸引一些人围观,但是吸引人注意力的方式必须符合品牌本身的性格,因为这些包装及宣传会伴随着品牌或产品,成为它的一部分。有的品牌性格就是适合沉稳、内敛或优雅的形式;有的品牌却适合较具争议性或劲爆的方式引人瞩目。如何找到商品属性,并以适当的方式去传播,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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