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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广告,就是艺术的销售 前不久在《现代广告》BBS论坛上看到一篇关于广告“形象力与销售力”的论争,网名为“原野牧歌”的版主与一位网名为“老江湖”的广告人展开唇枪舌剑的辩驳,从激烈的用词和讲究的字眼里可以看出,双方各执己见,试图驳倒对方。双方从近年最具争议的“脑白金广告”评鉴出发,各执己见,你来我往。大致内容是“原野牧歌”版主认为广告必须是也可以是“形象的”(即画面优美、文案精致),像脑白金那样的“世俗广告”是“广告人的悲哀”;而老江湖则认为广告的销售力远远重于形象力,只要是销售力高的广告,可以撇开广告的形象力(即画面美不美、文案雅不雅无所谓,有销售力就可以了)。 纵观两人的立场与观点,比较集中的代表了当前广告界两股截然不同的潮流和势力——形象派(国际派)和实务派(本土派),乍一看还都各有道理,但往深里追究,就难免显得片面单一了。 但凡古今中外那些知名的或是不知名的成功广告案例,我们都可以发现一条比较明显的痕迹,那就是“艺术的销售”。在这里,“销售”是基础,“艺术”是手段和专业水准。 广告必须具备“销售力”,这是所有广告泰斗反复强调的一条铁的定律。广告是广告所宣扬的产品或企业的舞台,而不是广告人用来喃喃梦呓、卖弄文采的舞台。现在有些广告人做出来的广告,画面极尽唯美,个个镜头都像是天堂和仙境;文案不像文案,像散文或是诗。这样的广告所营造出来的意境,绝对是比乌托邦还乌托邦。最可怕的是,不管哪个产品领域、哪个发展阶段,广告人都试图套用这个模式。有一家生产饲料的企业主就曾经抱怨,为什么广告公司给他制作的广告片里,只是一味的描述猪的生活像是天堂般的幸福,而没有去重点突出那些买猪饲料的人最迫切需要知道的“长膘的速度”。他甚至开玩笑说,看了他自己的广告片,他很羡慕那些猪并对自己没有成为一头猪而感到遗憾。这里边就体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对于猪饲料这种产品,面对的对象无非也就是猪场和广大的农村,购买人的文化、艺术、审美修养普遍不高,很难欣赏“这么高水准、富于诗意的广告片”,因为他们实在看不到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这种广告很艺术、很诗意,但缺了广告最基本的属性与任务——销售力。 广告的形象力则是广告的手段和专业水准。形象力不是唯美,也没有单一的模式,而是根据不同的产品领域、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不同的诉求。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农村有8亿多,中国有千千万万个产品领域,上到高档奢侈消费品,下到寻常使用的一针一线。每个不同的产品,针对每类不同的人群,而每类不同的人群,都有他们独特的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极大程度的符合消费人群审美情趣和观念的广告,才谈得上形象力。就像上面那个猪饲料的例子,如果采用夸张的镜头(比如猪每吃一口都像吹气球式的膨胀一次)把饲料“迅速长膘”的这个卖点鲜明的进行突出的话,优美的画面也是可以采用的,谁说猪的生活环境一定要“又脏又乱”,在优美的环境里,吃广告所宣传的饲料,猪就能愉快的、迅速的长膘,而且,这样的膘肥瘦适中,肉质鲜美,因为猪是愉快的长大而不是恐惧的长大的。 综上所述,所谓广告,就是艺术的销售。销售具有唯一性,没有任何条件或借口;而艺术则具有多样性,不同的产品、不同的阶段,艺术表达的方式可以不同。希望以后在中国可以看到越来越多“艺术的销售”的广告。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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