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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四宗罪 广告行业在中国经过20多年发展,整个行业渐趋成熟,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但是,时至今日,各广告公司,尤其是现在那些站在行业前列的广告公司,仍然处于一种僵化、静止的发展之中,面对当今日趋激烈、复杂的竞争环境,仍然沿用之前的广告模式,套用之前的成功经验,不但不能为企业建立品牌出谋划策,相反,不断延误市场战机。 当今的广告公司所套用的模式,日益成为品牌发展的障碍。在服务客户过程中,总是舍本逐末,帮企业打没有根基的战斗,最后,品牌成功了就往自己身上套光环,品牌失败了就收了佣金之后逃之夭夭。整个广告行业都在进行不负责任的欺骗,难怪企业感叹,有一半的广告费浪费了,但不知道是哪一半。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路子走对了,广告费就没有浪费;如果路子走错了,广告费就全都浪费了。 广告公司在服务客户过程中,之所以造成如此的结果,主要是存在以下几宗罪: 第一宗:不懂广告所处的位置 营销是一场战争,广告是战争的武器。这就是广告在企业整个营销系统所处的位置,目的就是取得营销战的胜利。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营销的目的就是打败竞争对手,将消费者吸引到本品牌这个区间。然而,这场战争的战场存在于消费者头脑中,我们不能率领公司全体职员跑到对手的工厂群殴,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广告的手段改变消费者对竞争对手的认知。因此,在广告传播过程中,传播的核心问题是:“我是什么?”而不是“我是谁”。但是现在太多的广告公司做出来的广告都是在传播“我是谁”,始终停留在品牌知名度建立阶段,导致太多的品牌有了知名度却没有市场。如激爽沐浴露、雕牌牙膏、第五季、熊猫手机、他+她+饮用水……,不一而足。 根本原因就在于广告公司不明白广告在营销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只是一味地从广告传播和媒介投放的角度进行轰炸式传播。但是,现在电视频道太多,一个普通的有线电视接受网就有30多个频道可供选择,消费者很容易就把广告屏蔽掉了。 只有明白广告必须是一枚子弹,准确无误地将品牌信息射进消费者头脑中,这个广告才是有效的,广告主的钱才没有砸进水里。然而,现在相当一部分广告公司并不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是一味的讲究创意。 第二宗:只讲究创意,脱离市场没有效益。 众所周知,广告讲究创意。然而可悲的是,现在这些广告公司将创意置身于事实之上,为了追求创意而让人不知所云。激爽的广告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心随我动,大洋摩托”“战胜脚气,达美抒”“传递艺术真谛,帅康电器”“爱依瑞斯,会呼吸的沙发”“美丽无国界,今野拉面”…… 这些广告在传播什么?太多的广告人在吹嘘创意,记得业内某广告前辈将创意分为三种,即文案创意、视觉创意和策略性创意,而策略性创意是大创意。策略需要创意吗?我并不这么认为。策略是需要仔细分析消费者头脑中认知,分析市场竞争对手的分布状况,成功的在消费者认知中找出一块空隙,并将这个空隙建立起一个壁垒,属于自己专有区域,形成品牌区隔。这不需要创意,需要科学。比如,金正占据DVD、格力占据空调、奥克斯占据低价空调、中国重汽占据重型商用车、瑞风占据MPV、QQ占据小型私家车、茅台占据国酒、水井坊占据高价白酒、联想占据电脑、波导占据手机等等,这需要创意吗?不,不需要创意,需要的是科学和创新。 那么,广告在传播品牌利益的时候需要创意,但创意的目的是以目标消费者听得懂的语言,愿意接收的语言,以出其不意的方式传达出去,将品牌的利益点以最精简的语言(包括听觉和视觉)表达出来,这才应该是创意的功能。然而,太多的广告创意人偏重于自我陶醉中,过份追求艺术化,导致过犹不及,比如会呼吸的沙发,消费者会感到很纳闷,沙发怎么会呼吸呢,只是透气罢了。消费者生活在非艺术、非诗意的环境中,利用过于艺术、过于诗意的表达方式,这并不能取得消费者认同。不能取得消费者认同的创意,基本等于是无效创意,最终没有达到广告传播的目的,这也是导致广告资源浪费的罪魁之一。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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