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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酒:走出“第二桎梏”的“营销企图” ■贵州酒:游离于NO:1与NO:2之间的“游戏” 贵州酒,中国白酒业的重要标本! 历史上的贵州酒,曾经辉煌过,亦失意过。“茅台酒”,一举夺得1915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而扬名世界!国酒,不仅仅是“茅台酒”的荣誉,而且是“茅台酒”的品质的见证。直到今天,“茅台酒”始终以“国酒的文化价值”,而领导高端白酒市场的发展,并成为高品质白酒的绝对标准。 今天的贵州酒,也有辉煌的,亦有失意的。仍然是“茅台酒”经过1994年左由短暂的“失意”之后的10年创新和回归,茅台酒站在中国白酒领航的标准上,继续领导整个贵州酒、整个酱香酒、整个高品位白酒市场的健康成长!连续3年的高增长、连续3年全国白酒市场利润率第一------让“贵州茅台”竞争力倍增。因为“茅台酒”的领导地位,贵州酒近3年在利润率,始终排在全国全行业第二位!处于中国白酒行业第一集团军位置! 但除了“茅台酒”之外,贵州酒整体并未走出“困惑”。“鸭溪”的“改制并非改变”的“尴尬”、“董酒”2005年才起步重来,以及珍酒、贵州醇、青酒、习酒等全国知名品牌,或低沉,或不振,或偏守一方,导致了贵州酒在全国白酒市场总量上,被四川酒、山东酒、江苏酒、安徽酒------远远摔在身后! 理性认识,才能有更明晰的方向! 贵州茅台,永远的“NO:1”!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茅台”始终代表着中国高档白酒品牌发展的方向。当四川剑南春集团以“高档酒”,必定是高品位酒的逻辑思维,彻底粉碎了“高价酒等于高档酒”的机会主义,还原了高档酒的本来面目。“茅台”,一直以传统纯粮固态发酵工艺,酿酒高品质酒,无意是高档酒理性回归的“最得利者”;茅台酒,是中国酒品牌走向世界的“名片”。不管您承认与否,全球的消费者认识中国品牌,不能少了“MOUTAI”的份。因为从1915年怒掷酒瓶振国威的那一天开始,一个酒香弥漫的故事就流传于人们的记忆和谈笑间,它用一流的品质和超群的香味征服了世界各国的消费者----!茅台酒,因为成功打破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外交坚冰而名副其实的被尊为“国酒”。正是“国酒”的文化特征和高贵身份,“茅台酒”才如此的高雅和尊贵! 贵州酒,永远的“NO:1”!为什么这样说?笔者以为,不要以流逝的视觉看贵州酒,而要以辩证和与时俱进的观点来看贵州酒。“贵州酒”,因开创中国白酒业多个“第一”而闻名!“茅台酒”,是第一个获得“1915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中国品牌”!“贵州醇”、第一个开创“中国低度白酒先河”!“董酒”,第一个获得以品牌名命名香型的中国白酒?“小糊涂仙”,中国新生代白酒品牌的成长典范,它开创了多个第一,即“第一个执业外资本进入白酒市场之牛耳”、“第一执白酒终端营销之牛耳”、“第一执茅台镇地域品牌之牛耳”------!“小糊涂仙”的成功,让愈来愈多的酒厂跑马进入终端市场,说明了贵州酒并非夜郎思维决定论,超前的终端营销,不就是由“小糊涂仙”掀起的吗? 但,这些不应该是贵州酒制胜未来白酒市场竞争的“唯一”。假如我们以“历史为荣”,而缺乏“与时俱进”的态度和观点,超越贵州酒的不仅仅是四川酒,还应该看到紧跟而来的江苏酒、山东酒以及安徽酒。 贵州酒,必须看到自己的“短视”! 规模小,难抵“海啸”,这是贵州酒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除了“茅台集团”外,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白酒企业寥寥无几。 品牌分散,缺乏强势品牌扎堆效应,是贵州酒面临的第二大问题。“四川酒”的最大影响力,在于名酒品牌和强势品牌的“扎堆效应”。“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泸州老窖”、“沱牌”、“全兴”这“六朵金化”以及每一朵“金花”的“演化品牌群”,构筑起“四川酒”的“品牌航空母舰”,驰骋于整个白酒市场,形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品牌包围圈”。从目前白酒市场竞争的整体情况,每一个消费市场都有四川酒的领导品牌。高端白酒市场的“五粮液”、“剑南春”以及新成长的系出名门之“水井坊”、“国窖·1573”、“舍得”等等;中档白酒市场更是品牌云集,“剑南春集团”家族、“泸州老窖”、“郎酒”、“金牌全兴”、“金六福”、“浏阳河”、“金剑南”、“银剑南”等等;低档酒市场,更是没有太多的酒厂敢与四川酒一比“成本之高低”,况且一直在低档酒市场拥有霸主地位的“沱牌”,还是“中国名酒”,其品牌影响力家喻户晓。而出自剑南春集团的“金绵竹”、“小绵竹”以一贯的质量领先战略,纵横于中低档酒市场,具有相当的规模竞争力优势,以河南市场为例,“金绵竹”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于其它低档名酒品牌。 就贵州酒的品牌竞争力看,唯有“贵州茅台”具备了参与全国白酒市场竞争的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其他的目前仍以区域性品牌为主。 缺乏“傍大款”的环境,亦是贵州酒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关键之一。亚洲博螯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近日在贵州的一场演讲中谈到:“贵州经济发展,必须树立傍大款的意识,只有将具有资本和规模优势的大款吸引进入,贵州经济发展的步伐才会加快------”!想来亦是,贵州酒应该建立“傍大款”的意识。同时,笔者以为,仅仅有“傍大款”的意识还永远不够,还须建立起“傍大款”的“环境”和“平台”。贵州酒的“傍大款行为”,我以为应该解决三个实质层面的问题。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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