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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土企业创新之路 创新正在成为中国的CEO论坛、公司企业和商业媒体的热门话题。有关这一话题国外媒体也不甘寂寞。英国的《金融时报》在前几个月发表了几篇谈论中国创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谈论中国缺乏创新能力——的文章。这些国外分析家们就中国创新问题得出了以下三条结论:(1)中国没有创新文化;(2)中国企业只是当前这场创新竞赛中的仿效者或跟随者;(3)在中国,真正的创新者将是外资企业。 如果承认创新是每一个组织或国家生存乃至成功的根本之所在,那么,万一上述结论被不幸而言中的话,对中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决不是什么好消息。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国外分析家就中国创新问题所得出的结论到底正确与否? 我在研究中发现,虽然中国企业还存在创新方面的缺陷,但中国企业将成为中国大地上真正的创新者。曾几何时,世人纷说韩国企业缺乏创新文化,只会一味仿效,无法创造出高质量的新产品。总有一天,会有许多中国企业像韩国企业那样击败这种怀疑论者的谬言。相信这一切的到来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什么是创新? 我以两种互不相同但又互相补充的类型来定义创新:“小我(small ‘i’)”和“大我(Big ‘I’)”这两种类型的创新。首先,任何一种新产品、新流程、新服务或新经营活动,只要能以其独特的魅力创制出深受客户欢迎的解决方案,就可称之为创新。因而,这一定义既适用于经营系统的任一组成部分,也适用于企业与客户的相处之道。确实,正如戴尔经营模式所显示的那样,贯串整个商业供应链的管理创新,作为创造持续竞争优势及客户价值的源泉,往往比产品创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管理创新的形式包括:新经营模式、新客户服务、新的营销分销战略,以及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等等。与产品创新不同,上述管理创新的原材料并非通常熟知的研究与开发,而几乎总是管理者及其员工的那种找出并突破业绩瓶颈、为客户提供超额价值的创造力。 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管理创新,任何一种创新都可以两种方式进行。 一种是渐进式创新,另一种则是激进式创新。渐进式创新指的是通过调整或改进现有产品及流程获得新产品与新流程。这种创新并不意味着客户现有产品及服务的性能会有多大变化,也不意味着企业会引入新的重要技术、营销或制造能力。譬如,一种提高了安全性能的新车型、格力的节能空调、海尔为适应中餐烹饪而推出的转波式微波炉,以及娃哈哈非常可乐等都是一些渐进式创新的例子。但是,这些创新仍然是有价值的,因其致力于满足管理者所称的“显性客户需求”。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竞争者往往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另一种是激进式创新,即创造对企业或客户来说都是全新的产品与流程。这种创新意味着针对新技术、新营销战略与新管理方法所进行的重大基本研究,如海尔对于防近视电视机和3维电视机的研究。这种创新将创造新市场,有时甚至会创造出整个新行业。这种创新往往着眼于满足客户的隐性需求,即为虽然客观存在、但客户却未知或未能描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相对于渐进式创新,激进式创新要求企业承担重大的技术及市场风险。 有关第二种类型的创新,即被称为“大我”的那种创新,指的是有助于在所有活动中创造价值的组织观念或文化。一家拥有创新核心能力的企业一定会建立一整套流程,在工作中支持、测评并奖励所有员工的创造性,使其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渐进、激进和管理创新的成果。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创新并非职能知识或技能,而是一种可称之为企业生命线的整个企业的能力,它应该植根于企业各种职能与所有员工之中。那些善于同时进行“小我”与“大我”这两种类型创新的企业将更为成功地保持其竞争优势。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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