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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新思维、新规则(1)--广义直销新概念 前言: 近日来,一种新的直销观念――“在消费的同时可以创造财富”流行于直销界,并有大行其道之势,这种不太正确的观念正在极力误导着一些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单纯的消费是不可以创造财富的或者利润的,而惟有投资才可以获得利润,这是一个常识。为此,我把我学习感触中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如果体会极其错误,大家的批评和憎恨就是我进步的阶梯。 正文: 直销(未特别指明均指正当多层次直销)的国际标准定义把直销划归为“无店铺销售”的范畴,所以直销在中国出现了“店铺”成为了世界直销界破天荒的“大事”。诚然如果按照直销“无店铺销售”的特征来定义中国的直销,中国已经无直销可言了,然而中国政府却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我们暂且不论“条例”里所称直销与我们这里所谈的直销是不是一回事,那么,至少说明中国存在直销这种模式,而且说明直销模式已经超出了按照“无店铺销售”的特征来定义的范畴。 这给我们一个暗示:直销已经暗藏着巨大的变革风暴! 北京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提出了《消费力经济》的概念,并在此概念上延伸出“消费资本论”的新观念。近日以来,“消费创造财富”的理念在诸多直销公司里被炒得烫手,一本叫做《生产消费者力量》的翻译书籍被直销界奉为未来直销的“圣经”广为流传。为了与“二个条例”相区隔,几乎所有的直销公司都在寻找直销理论的“上方宝剑”,被迫开设的直销店铺恰巧为今天的“消费理念”作出了最好的铺垫。 我们在这里提出一个广义直销的“新”概念,为什么叫做新概念呢?因为在此前已经有人定义了它的概念,尽管广义直销的定义五花八门,但恰巧说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倡导的宽容和民主的局面。我们无疑定义广义直销的概念,只是从我们看到的另外一个视角,给读者提供多一点的思想火花而已。 我们把以安利为蓝本的直销模式暂且定义为狭义直销,之所以我们要这样做是为了与我们提出的新营销思维下的直销模式相区别,别无它意,将来如果不合乎国际惯例,大可更正之,或者重新定义,我们都认为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我们说明白这一点,相信读者会给予谅解的。 以安利为蓝本的直销模式是建立在西方工业化以“生产”为中心的基础上的,整个模式的营销思想是以企业为中心的,为此它强调产品、强调企业文化、强调推销产品而忽视消费者的感受,企业唯我独尊,随意处置直销员,虽然高阶直销员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但是这些决策都是非核心、非关键的。 以安利为蓝本的直销模式一个世纪来,它的基本理念是把消费者训练成公司的产品推销员或高级产品推销员,让他们去推销公司有限的产品,然后返还一部分公司利润给他们。由此这种直销的模式是简单的:直销公司---(直销公司所生产)产品---多层次奖金分配制度---培训会议---直销商(推销员群体)网络---获利。全世界的直销公司都遵循这样一个商业模式,安利是这样、天狮是这样、南方李锦记是这样,如新、完美同样是这样,所有的直销公司,包括每天诞生的新直销公司,全都是这样。 这种直销模式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强调、推广、强化、暗示甚至强制直销员推销产品和强制直销员每月消费产品(当然,直销公司不会说得这么白,而是告诉你,每月销售多少钱的产品,比如1000元、200元不等,你销售不出去,那你就留着自己用吧)。因此,在人们的心理定位中,直销就是要卖产品、要销售产品的生意,如果直销不卖产品、不销售产品,人们到觉得奇怪了。 直销公司要正常运作下去,就要有不停的直销员加入进来,要有不停的直销员加入进来,老直销员就要不停地推荐新的直销员,而要不停地推荐新的直销员,就要不停地讲计划,即讲述业务说明会(俗称OPP),讲述业务说明会几乎家家直销公司都是“老三篇”,即讲公司、讲产品、讲制度。现在有了《禁止传销条例》这把头上“悬着的利剑”,制度不再公开讲了但却改在了私下讲,而产品说明会大张旗鼓地讲是没有问题的。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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