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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不去的坎――如何从超市下架“黑名单”上起死回生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啤酒公司,面对有车族越来越多,开车购物的消费群体在大中城市越来越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消费新力量。这股力量的快速崛起,促进了家乐福、沃尔玛、家世界、易初莲花、丹尼斯等大型商超终端的快速发展。我们也看好了这一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也开始重点开发大型KA这一终端市场。 A是国内KA新贵,凭借强势的品牌影响力,刚进入郑州市场就雄心万丈,对供应商也是居高临下,选择的条件苛苛至极。在A开业前我们主动与其招商部联系,商谈我们的产品上架事宜。与些同时至少有5家啤酒品牌在同时商谈进店事宜,主要是青岛、百威、喜力等国际品牌。当时我们认为,青岛、百威、喜力在KA店主推330ML小瓶和易拉罐两款产品,走的是高档路线,而我们把目标定位在有车族的日常消费,供的是零售价在4、5元/瓶的500ML和600ML两款瓶装中档产品。 我们除了提供详细的企业和产品资料外,我们邀请招商部领导和酒类招商专员到公司参观,凭借我们是本省第一品牌,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企业是全省首批工业旅游园区,我们终于获得了入场权,但还是要每月交纳3000元的上架费,为了长远的利益,我们还是签订了足足有30多页的仅A方有单方下架决定权的约定就有2页之多,“不平等条约”。 产品上架之后,由于A品牌效应和前期的促销活动,天天门庭若市,楼顶、地下车库天天爆满。当然我们的产品销售也出人意料地了,最多一天销售600件。大家都有钱赚,我们与A方也是相交甚欢。 然而好景不长,在一个月后我们的销量开始一天天下滑,一直在30-50件徘徊,每天的盈利连我们的上架费也不能支付,而是严重亏损!就在我们在商讨对策之时,突然我们收到A的书面通知: **公司: 鉴于你公司的产品近期以来不良之销售业绩,经我们研究决定,在十日内我们将单方面予以下架。 特此通知 A公司 2005年9月20日 看到这冷冰冰的通知,我们感到心寒至极,在大骂A没有人性的同时,我们不得不立即召开会议商量对策,大家的思想是统一的,那就是无论如何我们得从下架黑名单上下来。毕竟A是影响力巨大的大型KA,不仅啤酒产品的消费需求潜力巨大,而且品牌传播效率高,对提高产品的品牌忠诚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分析原因 一、 竞争品牌B的进入。看到我们的良好销售势头,本市的另一家啤酒品牌B也以同档产品入驻A,由于B的品牌知名度和忠诚度没有我们高,但是一个快速成长的品牌,市场认知度正在不断提升。B采取了跟随者的策略,与我们同架销售,但价格每件比我们少2元钱。虽然有车族品牌意识较强,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但还是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 A见利忘义。B为进入A把上架费提高了5000元/月,而且供货价格每件比我们低1.6元,而且还透露出如果此档次的产品只有他们专销,价格还可以优惠的意愿。A开始对我们的热度下降,另有他爱,与B打得火热。 三、 我们反应迟缓。面对B的进入,一是我们对B的进入前没有任何信息,B进入后我们对他们视而不见。B销量开始上升,我们销量开始下降时,虽然一线业务员汇报了信息,但没有引起区域经理的重视,因为现在是旺季,市场整体销售情况好得不行,没有精力去关注一个终端。 研究对策 经过我们深入的讨论,我们认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有三个,一是A、二是B、三是我们,必须解决好三方面的关系,才能扭转被动的局面,为此我们提出以下三个对策: 一、 与A高层加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对方着眼于长远利益,以获得理解与支持,缓和敌意和矛盾。 二、 针对B进行策略性打击,搓其锐气,让其支撑不住,直到被迫退出。 三、 内部反思,重整团队,组织精兵强将,专门负责KA终端日常管理与维护。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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