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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途径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法人财产制度 ■科学合理的企业资产评估界定 ■一定范围的社会组织及公众共同持股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日,接近决策层的权威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就此向记者发表了看法。 吴敬琏指出,我们现在理论上确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对于过去对国有企业改革所设置的禁区,是—个突破。说得简单一点,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现代公司制度。 十多年来,我们为搞活国有企业进行了许多探索;从放权让利到承包制,从《破产法》的出台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实施,然而在企业产权、历史包袱等难题面前,一直没有找到根本性的解决办法。今天,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又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严重障碍。如果不解决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难题,那么,国有企业的搞活也就只能是说说而已。 吴教授认为,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目前仍存在三大难题。第一是产权界定,要从原有的国有制一统天下变成法人财产制度,既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困难。又有技术上的困难,还有些既得利益又要改变又要照顾。第二是在选人治理结构的建立过程中,现行的干部任命制度怎样和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第三是历史包袱问题久拖不决:即企业对银行的过度负债;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负债;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怎样克服以上三方面的问题,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呢?吴敬琏认为,第一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法人财产制度。那么,原有的国有资产怎样变成国家股份财产,这个股份财产又由谁来代表?过去所说的国务院代表太抽象,总要有一个很具体的机构来执行。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的首要表现是,公司制改造没有让“老板”出面主持,而是由“打工”的厂长、经理来主持,这叫“角色错位”。其次,现在对国有资产一般的都是估低了,因为现在估算资产的理论就存在问题,比如有的是用原值来估的,有的是用净值,有的用重置价值,土地价值和无形资产常常没有估计在内。企业的资产值应该是它的盈利能力的大小。当然,这在缺乏资本市场的情况下难以作出准确评价。吴敬琏认为,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当承担类似于德国的托管局一样的职能,作为原来所有者的代表,没有改制的资产都属于它,由它来主持从国有国营到现代公司制的改制。改制有简单的办法和复杂的办法。简单的办法是经过评估以后,将国家股权划拨给新成立的若干个互相竞争的国家控股公司。复杂的办法就是通过拍卖.由原来的老板代表。将它的股权卖给新组建的国有持股公司、投资公司、资本经营公司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钱都在国家里转,买的钱是国家给的,卖的钱还得交给国家,资产评估即使不够准确。也没有大的危险。拍卖过程中使用的“钱”也可以和现有货币体系分开,采用股权券一类方式,股权券不发给个人,只发给新建立的公司。 第二,处理由债务形成的企业资产。吴敬琏说,现在企业资产评估中存在低估的问题,其实同时存在高估的问题。他介绍说,资产=负债十资本或者说资产一负债=净资产=资本。这才是国有财产,应当换成国有股。但是,负债处理问题却很棘手。第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处理。社会保障过去实行统包统筹、现收现付制度,老职工无私奉献的钱已经变成国有企业的资产。现在评估企业资产的时候,没有把这部分负债分出来,将来老职工从哪里去要医疗费、养老金呢?谁有这个本事承担?因此,在公司化过程中一定要把国家对老职工的这部分负债从资产中分出来,交给基金会,把股权与责任都给基金会。股权可以卖,也可以不卖,反正它是基金的一部分。基金会以股利收入弥补支出。对目前工商企业普遍存在注资不足、靠银行贷款过日子的情况,要由原来的所有者代表分别情况加以处理:有些资产已经完全不存在,应当加以核销。余下的由负债形成的资产,可分成两种办法处理,一是仍保持为对银行的负债;银行债权换成银行股权.由银行持股。这要牵涉银行是选用英美制度,还是德日制度。英美制度银行不能持股,德日制度银行均可持股,而且日本银行在各种股东中是最重要的股东。当然,银行持股有它的问题,就是如果不把持股资本金从银行信贷资本金中分出来的话,会影响银行资产质量。所以要在允许银行持股的同时.实行银行营运资本一借贷的资本金和持股资本金分开的方式,还在补充银行的资本金。吴敬琏认为,用股权换债权的办法,既能将有些包袱卸掉,又能创造出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这是一件很值得一做的事情。 实现以上两项以股权换债权的改革以后,公有制会出现哪些新形式呢?吴敬链说,第一是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它的最终所有者即受益者是个人。但这些个人不是分散的,而是联合在一起。这种由许多个人联合建立的基金。你说它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当然是公有制。这笔基金的数目在一个现代社会里面的规模极大。美国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持有的股票占大公司资本总额的一半以上。第二是银行持股。银行持股与其他企业相互持股,性质是一样的,如果这个银行本身又是公有股是占主要地位的,其性质本身即是公有制经济。所以改革之后,公有的形式不是原来国有制那样,而会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各样的代表一定范围的公众组织来持股。 吴敬琏最后强调,社会主义制度要站住,必须有所创新。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当怎样做,是一个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理论问题与政策问题,值得大家共同研究。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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