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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压笋斜出 悬崖花倒开

郑州商业竞争走向高层次


《销售与市场》1994年第九期, 2000-08-07, 作者: 肖振华, 访问人数: 1708


  1992年10月,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这一天起,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这一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摆在了国人面前。 

  时代的呼唤,市场经济的需要,促使中国的立法机构,加快了立法步伐。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有十几部之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肖法》),就是这十几部法律中重要的两部。 

  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尽快确立,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一点,从最近几个月来,郑州商业大匣、华联商厦、商城大厦、亚细亚商场、市紫荆山百货大楼、市百货大楼、黄和平商场七大商场竞争的变化,可以明显感觉到。

巨奖销售悄然停止

  最近两年,郑州七大商场的巨奖销售引人注目。1992年摆在亚细亚商场门前的那辆红色桑塔纳轿车,至今还令郑州人记忆犹新。

  巨奖之风不仅刮得中小商场无力回天,谈奖色变,也令七大商场的老总们苦不堪言。空耗人力物力,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1992年全国零售商业百强郑州有五大商场进入,但效益百强无一有缘。老总们对巨奖销售既不想搞,又不得不摘,左右为难。

  正因为此,去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省消协召集郑州七大商场的老总们商谈,联合倡议不搞有奖销售,并通过新闻媒介广为传播,此举让中小商场着实高兴了一番。 

  但谁知,树欲静而风不止,没隔多长时间,七大商场中的一家又推出头奖数万元的巨奖销售。另外几家商场的老总们急了,纷纷找有关部门诉苦,指责这家商场不信守承诺。压力之下,有关部门找这家商场的总经理协商,是否停止巨奖销售。总经理说得干脆,现在搞市场经济,有奖销售是促销手段,纯属企业行为。有关部门闻听,哑口无言。

  工作做不通,接下来的只能是“跟着感觉走”。除郑州市百货大楼、紫荆山百货大楼、黄和平商场外,另外几家商场也都推出了头奖超万元的巨奖销售。商战重地再起巨奖烽烟。 

  去年9月,《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明确把巨奖销售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距12月1日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日,但几大商场的老总们开始仔细掂量,悄悄调整了促销行为。亚细亚商场从去年11月6日起停止了头奖两室一厅住宅的巨奖销售,商业大厦、华联商厦、商城大厦,也分别调低了有奖销售金额,从万元之多调至5000元以下。原来充斥报纸广告版面、电视屏幕,极富诱惑力的巨奖,从人们的视野中悄然消失。

  无人协调,无人命令,法律,像一条准绳,拦住了有损公平竞争的巨奖之风。 

 价格竞争超向成熟

  价格,一直为郑州七大商场竞争的焦点之一。直至现在,七大商场的“价格情报队伍”,仍不时出没于各大商场,了解竞争对手同种同类商品的价值及价格变动情况,以便适时调整自己的售价。

   应当说,这是正常的,是经营之需要,竞争之必须。

然而,在最近几年间,郑州七大商场的价格竞争,却带有明显的不健康因素。 

  如,某商场把自己仅有样品、没有存货的商品,价格标的很低,令其他商场无法经营。相反,对自己拥有、他人没有的商品,却拼命抬高售价,获取暴利。  

  如,商场间不顾国家和企业利益,竞相杀价,你赔本,我跳楼,直杀得天昏地暗,乱了章法。协作厂家无法供货,不得不出面调停。郑州商业的毛利率一直在全国大中城市国合零售商业中处于较低水平,与此不无关系。 

  随着商业竞争的发展,特别是两法的实施,低价倾销被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郑州七大商场间的价格竞争趋向理智和成熟。做赔本生意,盲目降价的少了;有可能获取高额利润之时,冲动涨价的少了。 

  最能说明问题的,当属去年末部分商品市场“火爆”。

  去年12月,受粮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城市市场出现抢购现象。冰箱、彩电、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炙手可热。

  买涨不买落,是中国消费者的购买特点。越买越涨,越涨越买,成为市场不是规律的规律。

  然而,在这次市场热销中,郑州七大商场的决策者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一方面是热销,一方面是让利,和过去的热销就涨价形成鲜明对照。在保证商场微利前提下,每百元你让五,我让六,他让十。紫荆山百货大楼在12月的几个星期天,优惠12%销售洗衣机,最多的一个星期天卖洗衣机700多台,是平日销售量的十几倍。

   华联电讯商场,是七大商场中经营名优电视机实力最强的商场之一。在这次彩电热销中,其它商场的康佳彩电断档,应当说,这给有充足康佳彩电货源的华联电讯,提供了一个赚大钱的机会,但华联电讯并没有趁机把价格涨上去,仍坚持原来的零售价。

  商业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表明,在去年12月份的市场抢购中,全国不少大中城市的家电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扬,但郑州市场却不是这样。

服务竞争重上档次

  两部法律颁布实施后,七大商场的老总们普遍掂量到压力更大了:

  一是法的威严。如果说,过去商场偶尔发生一些服务不周、商品质量管理不严之类的事,商场要承招的,是顾客的指责,至多是舆论部门的监督,现在面临的,却是走上法庭,对簿公堂,接受法律的制裁。

  二是法律健全,竞争愈加公正、公平。凭巨奖销售这些类似大鱼吃小鱼的竞争手段,显然行不通了,这就必须寻找新的制胜点。

  压力之下,七大商场都把目光盯在了服务上。

  素来以优质服务见长的亚细亚商场,把商业上喊了几十年、迄今仍未能落实施“三声”服务,作为献给《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礼物,去年 l1月份在全体员工中强化训练。12月2日,该法实施的第二天,“三声”服务作为商场法规正式实施,要求营业员不仅要“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而且要求营业员对所售商品的性能、特点等不能对顾客说“不知道”。如今,你到这座花园式商场走一遭,到处可闻漂亮小姐“你好”、“欢迎再来”的温柔声音,不购物,也舍得到美的享受。

  商城大厦的售后服务之举,引人注目。去年l1月中旬,他们在新闻媒介大做广告,宣布实行质量先行负责制,对售出的商品,不管责任在厂方还是在商家,大厦一律负责;不称心商品可退可换;设立热线电话,昼夜有人值班,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咨询、服务质量投诉、预约订购、上门安装调试等服务项目。去年12月下旬,郑州一家新闻单位的摄影记者晚上8点拨通了商城大厦的热线电话,称洗像过程中放大机上的灯泡烧了,而第二天上午这组照片要发排,问能否在次日上午8时将灯泡送到。大厦售后服务中心的同志赶紧到营业大厅代买了灯泡,第二天8点准时送到。

  紫荆山百货大楼是七大商场中最早推出“七试一退”的商店。去年,该大楼又把“七试一退”延伸为“四为主”,即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分不清责任的以我为主。此举推出,未能引起其它商场的积极响应。去年10月之后,另外几家商场纷纷推出类似措施,并把可退换时间延长到10天、15天,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商品竞争更重质量

  产(商)品的档次和质量,是工商企业信誉如何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能否占领市场的关键。 

  应当说,最近两三年来,严把商品质量关,一直是七大商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尽管如此,由于“回扣”等因素的存在,各大商场在商品质量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法》,把销售有问题商品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视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再不敢出差错,哪怕一点儿”。七大商场的老总们,向员工发出了同样的呼唤。 

  郑州市百货大楼制订了“回扣”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因吃“回扣”进了有问题商品或抬高了商品进价,轻者处罚,重者“开销”。

  商城大厦则请质检部门的专家,给营业人员讲商品质量,帮助检查上炬商品。

  过去一直难以推行的家用电器售前报检,现在成为各大商场的自觉行动。

  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说:“商场由不情愿到情愿,由被动到主动,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严把进货质量关,是减少违法行为的基础。提高扩大商品档次和花色品种,则是竞争取胜之首。郑州市百货大楼要求把经营商品的品种花色扩大30%;商城大厦要求每个专业商场都要有一、两个在郑州市场叫得响的“拳头”商品。商城鞋帽商场和华联鞋帽商场,是郑州商界鞍帽业的“两只虎”。两商场一路之隔,明比暗赛。商城鞋帽重名优,华联鞋帽既重档次,又重货全,几元、十几元一双的布鞋专柜,吸引了大量的顾客。 

企业法律意识增强

  郑州商业竞争迈向高层次,还表现在企业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

  去年12月1日,笔者随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的同志到华联商厦、商城大厦、亚细亚商场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这几大商场的总经理和中层领导,对这部法律还比较熟悉,但问到营业员,普遍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把这部法律和“三优杯”混为一谈。

  时隔一月,今年元月一日,《消法》实施,笔者仍随省工商局的同志到这几家商场检查,营业人员对这两部法律对答如流,令检查人员吃惊。

  过去,笔者到商场采访,明显感觉到采访对象有拔高事实的倾向,销售额有1000万喜欢说成1900多万,售后服务有一喜欢说成二。现在则不同,他们反过来要求一定要客观报道,不要说过头话。对一些商品的售后服务,要求用规范性语言作报道,害怕带来负作用,承担欺骗消费者之罪名。

  过去,—些商场的商品广告用语容易走极端,一味夸大商品的功能。现在,注重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规范广告用语,用优美语言陈述事实。

  当然,能够表明郑州商业竞争走向高层次的,并不仅仅是这些。

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法制经济。商场,是市场的细胞。商场行为规范程度如何,对市场的公平、有序有着重要影响。两法实施之后,以七大商场为代表的郑州商业,虽不能说已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但至少说,已经向这一高层次目标,迈出一大步。 

  这一切,既是法律的力量,又是消费者的福音,同时,更是经济振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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