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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代理商如何处理好善后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圆缺。”分分合合乃是世间常态,应用于商场也是如此。厂商之间既有合作的甜蜜和共赢,自然也有分手的无奈和互伤。正如男女朋友一样,有的人分手后便反目成仇互不往来,也有的做不成夫妻却可以成为普通朋友,甚至无话不谈的好友。作为代理商,能否在与厂家分手后正确处理好“善后”,也是考验一个客户的心胸和商德的分水岭。妥善处理好分手后的遗留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的方式,好合好散才是经商之道,殊不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分手后大家仍然在各自的轨道上发展着,说不定哪一天在某些条件成熟的时候大家还是可以再次合作。男女之间的关系如此,在厂商合作的过程中亦不乏这样的分后又合的案例。笔者以为,分手后代理商应该理性地重点妥善处理好下面三个方面的“善后”工作: 一、厂商之间的货、款和往来帐目处理。 既然选择了分手,对双方来说或许都是无奈之举。而生活还是要继续。厂家的产品还要在本区域销售,代理商也仍然会再选择另外的品牌继续经营。代理商应及时配合厂家把库存(包括自己仓库的库存、分销商的库存、各级终端的未销库存等)、货款往来账目(包括打了款未发货或是发了货未付款、未冲促销、广告、展柜灯箱费用、代垫促销员工资等其他费用)一一对清,分清该哪方负责,或者是配合由新的代理商接付,或者是由厂家限期付清,或者是出具相关手续以后再算。总之是做到货、款、帐清楚明了,手续完备。 二、卖场和网络交接或者通知。 对于做了大卖场的产品,其货款一般是月结或有账期的。虽然分了手,为了维持品牌的持续性发展和代理商与大卖场的客情关系,代理商应该配合厂家做好相关的交接,或是由厂家另外的代理商接替改签供货合同,或是由厂家自行接管。因为毕竟前期的进场无论是代理商还是厂家都是付出了比较大的成本,若是因为大家的分手而造成退场确实太可惜。因为这次的厂商分手,或许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增加了与卖场更多的一次交流机会,对于以后代理商再代理其他品牌或者产品的进场做好了先期的公关。而对于下面各级经销商也应做好解释、通知工作和货、款的清付。对于代理商来讲,在本地经营时间较长,网络已经趋于成熟,即使不做这个品牌以后还可以和各级经销商操作其他的品牌和产品,保持网络的长期有效性合作至关重要。 三、售后服务的延续或更换通知工作。 在现代的家电产品营销工作中,消费者已经对于厂家的售后服务期望更高。良好的售后服务已经成为了另外一种营销力,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产品的销售,塑造了品牌的形象,也是企业和品牌实力的象征。好多家电品牌的售后服务是由代理商来同时操作的,这时在厂商分手后就应当与厂家协商好售后服务的延续问题。毕竟代理商是在本地经商,原来购买过产品的消费者在产品出现问题后还是会“找上门”来的。虽然与厂家分手了,品牌和代理商自己的信誉还是要维护。可以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把新的售后服务电话和地址告知公众,对于“找上门”来的消费者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而不是简单的或者粗暴地说“那个品牌我们不做了”或是“去代厂家吧”等等。做好这些,也是一个代理商“商德”或“商道”的体现。记得有句话说“商道”即人道,想想不无道理。 另外,厂商分手还有其他的琐碎工作也要交接或者处理好:比如由厂家派驻或招聘的促销人员,比如相关未用完的促销赠品、未用完的产品宣传资料、广告带、售后零配件、服装等等。对于有“商德”的代理商来讲,这些都会做出妥善的处理,我想这样的代理商也是厂家所期待的,能这样做也显出了代理商的胸怀和远虑,而不是着眼于眼前的利益,患得患失。说不定分手后厂家新找的代理商并不如他们期望的那样给他们带来市场的份额激增、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上升,或许他们在操作过一段时间后也会后悔当初与你分手的不应该。尤其是在代理商若能按上面三个方面把分手后的“善后”处理的很完美,则更会得到厂家的欣赏和佩服。若干时间后大家依然有再次联手的可能。 当然,也有很多的代理商并不能理解也不会这样做,用一句流行的歌词来形容:“太委屈”!对于厂家无情的移情别恋恨之如骨,怀恨在心。毕竟在品牌新入当地市场时他们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汗水,从无到有,一个网点一个网点的建设,一个客户一个客户的开发,一个终端一个终端的建设……所有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而若因此而采取过激的形为则是不可取的。从事情的另一方面来说,正是通过这些艰苦的工作,代理商不也慢慢成长成熟起来了么?我想,放眼于未来,不计较一些眼前的得失,才是一个优秀的代理商所必需的品质和胸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厂商分手也不一定是坏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原载:《现代家电》2006年第3期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 13318484386,电子邮件: wxb109@16.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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