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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店“十元促销法” 近年来,香港出现不少以“十元港币任拣”为招徕手法的商店,店内所有的商品或数件一包,或单件,一律以十元一份廉价出售,吸引了大批顾客。 这种“十元店”分为三种类型:一类规模较小,往往设在繁华街道的边角地带,主要出售小礼物、家庭用品、人造首饰等,商品不讲究包装,有的干脆无包装。 另一类则以大型超级市场为主。这里的货物品种较多,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包装亦较讲究。商品包括空气清新剂、衣架、工具、剪刀、玩具以及糖果、食品等各类家庭用品。 第三类是水果店。香港的水果店大多以十元为货币单位出售水果(只有葡萄、龙眼、樱桃和大小、重量相差太大的西瓜、榴涟等才论重量作价出售)。—般行情是十港元可买美国华盛顿苹果4—5个,或天津鸭梨7—8个,或北京水蜜桃3—4个,或美国加州橙5一6个,美国李子7—8个。每份水果的个头大小差不多,以十元一份出售,买卖方便,易被消费者接受。 “十元店”出售的商品较便宜,进货时均经过挑选,务求以低价进货,把售价维持在十港元水平上。 “十元—份”抓住了顾客喜欢新奇、价廉、适用商品的心理。十元商品如摆在大百货公司,顾客可能视若无睹,但将它们集中在一起出售,便有独特的吸引力。这就是“十元店”生意兴隆的原因。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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