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太人经商法则 犹太人经商有它的法则,支持这法则的,就是宇宙的大法则。我们毕竟无法推翻这宇宙的大法则。犹太人经商的方法,既然是在此大法则的支持下,他们就决不会吃亏了。 犹太人经商法,是以“78比22”的法则为基础的。严格地说,78比22,都可能有些微小的误差,所以,78比22,有时变成79比21或78.5比21.5等。 例如正方形和其正方形内的圆的关系。正方形的面积为100时,其正方形内的圆面积,则为78.5,即正方形内的圆面积约为78时,正方形所余的面积约为22。如画一个边长19厘米的正方形而加以计算,则可一目了然。如此,正方形内的圆与正方形所余面积的比,正和“78比22”的法则相吻合。 此外,人们都晓得:空气的成份,氮与氧的比例为78比22;我们的身体,水分与其他物质的比例,也是78比22。 此外,“78比22”的法则,是大自然的宇宙法则,我们人类对它是无可奈何的。例如我们人类就无法生活在氮为60%,氧为40%的“人造空气”之中,若人体的水分变成69%时,人就不能活了。所以,“78比22”的法则,决不可变成“75比25”或“60比40”,这真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法则。 赚钱的法则也是78比22。 犹太人经商的方法就是以此法则为基础。 例如世上“放款的人”多,还是“借款的人”多?答案是“放款的人”绝对多。一般都认为“借款的人”多,但实际上正相反。银行是将从很多人那里借来的钱,再转借给少数的人,假如“借款的人”多,银行将瞬间破产。如薪水阶级也能赚钱时,那么“放款的人”当会变成压倒性的多。有许多人受投资高级公寓等金融机构的欺骗,这正充分证明了“放款的人”多于“借款的人”。换言之,以犹太人的说法,这个世界,是以“放款的人”78比“借款的人”22的比例所构成的。如此在“放款的人”与“借款的人”之间,也存在着“78比22”的法则。 我曾经运用78比22的法则”使我赚了好几次钱,兹就实例说明如下。 每年日本国税局发表年收入1000万日元以上的人的姓名,我把他们看成是公司的顾客,显然,和这种阶层的人做生意时,一定会赚大钱。 财主的人数远少于一般大众,但财主们所持有的金钱则多于一般大众。换言之,一般大众持有的金钱若是22时,那么不足20万人的财主所持有的金钱则为78,即以78为对象做生意,就会赚钱。 1969年12月,年关在即的时候,我前往东京的 A百货公司,请求让我推销钻石,A百货公司认为是乱来:“藤田先生,这简直是胡搞,现在正接近年关,虽然是卖给财主们,他们也不买它呀!” 可是我仍坚持不让,对方终于答应提供该公司支配下的郊区 B店的一角为我使用。 B店较其它店铺,即乏地利,顾客又少,生意条件不利,但我很高兴地接受了。 我立即和纽约的珠宝商联系,寄来切成适当大小的钻石正赶上年底大贱卖,结果非常畅销。 周围的人,都认为卖钻石,一天能卖到300万日元就不错了,谁知竟卖了5000万日元。乘势在年末年初之间,我又在京畿地区及四周,分别推销钻石,任何店铺都保持了5000万日元的记录。 此时, A百货公司亦只好低头提供了摊位,但东京地区,因 B店已在推销,故虽然提供了摊位,A百货公司的钻石推销,并不理想。 A百货公司认为一天能卖1000万日元就很不错了。我却大言不惭地反驳说:“不!我可以卖到3亿日元给你们看。” 生意的着眼点在于“稍微高级一点的奢侈品”。 这样 A百货公司从1970年12月开始出售钻石,不仅是1000万日元,而是把1.2亿日元的钻石都卖光了。1971年2月,终于在推销钻石期间内,其销售额突破3亿日元,就连四周的卖项,也超过2亿日元。 百货店方面对钻石商品的看法,打个小轿车的比方,认为它是外国的“卡迪拉克”与“林肯”牌的豪华车,但我却把它看成是比国产车“稍微高级一点的奢侈品”。换言之,把它看成是“普通平民都能买得起的高级品”。我想这就是获得大成功的主要原因。 我所以选定钻石商品,是认为稍微有钱的人都会需要它。果然不错;不管稍微有钱的人或有钱的财主们,都是很大方地按照算价作了我的主顾。 犹太人经商,将商品只分为两种:“女人”和“嘴巴”。 我在将近20年的经营国际贸易的生活里,从犹太人听到的这句话的次数,真是数不清。据犹太人说:这是犹太人经商法4000年的公理,因为是公理,所以不需要证明。 如用若干说明来代替证明,就是这样: “犹太人的历史,从《圣经·旧约》到1972年,正是5732年,在犹太人的月历上,印有‘5732年’的字样。犹太人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以这样维持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中外,要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以‘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自认为具有常人以上经商才能的人,如瞄准女人经商时,必会成功。如认为是说谎而不相信时,不妨一试,绝对会赚钱的。 反之,经商如想席卷男人的钱,则较以女人为对象要难上十倍以上,因为男人根本就未持有金钱,更清楚点讲,就是没有消费金钱的权限。 如上所述,以女性为对象的生意容易做。 就象特别闪耀发光的钻石、豪华的女用礼服、戒指、别针及项链等服饰用品以及高级女用皮包等商品,都附带有相当的利润,来等待商人们亲近它,只要商人运用它,就会赚得满皮包的钞票。 妇女用品虽然容易赚钱,但是仍需要某种程度的经商才能来运用它;由商品的选择到推销,都需要经商才能。 然而犹太人经商法的第二种商品“嘴巴”生意,是庸俗的凡人或比凡人更低才能的人,也可以做的生意。所谓“嘴巴”生意,就是“经营用嘴巴的生意。” 例如蔬菜店、鱼店、酒店、杂货店、米店、点心铺及水果店等皆属之,就连这些食品加工而销售的饮食店、餐厅、酒吧、夜总会等亦属之。总之,凡是经营用嘴巴的生意,一定会赚钱,是一种赚钱的生意。 经营用嘴巴的生意,一定会赚钱,可由下述科学的解释加以说明。 入嘴的东西,必被消化而排出。一个50块钱的冰淇淋,或一块1000日元的牛排,经数小时后,变成废物而排出。换言之,入口的商品在不断地消费,数小时后,又需要新的商品。卖出的商品,当天就被消费而变成废物,如此商品,除嘴巴外决不存在。连周末或礼拜也都不休息而成为我们赚钱的生意。唯有银行存款的利息及这些“人口的商品”,所以确实能赚钱。 然而入口的商品,仍不能象妇女用品那样易赚,故犹太人的经商法,将妇女用品列为“第一商品”,将入口商品列为“第二商品”,其理由就在于此。 在经商才能方面仅次于犹太人的华侨,经营此“第二商品”的人颇多,犹太人所以自认为经商才能远超过华侨者,是因为多数的犹太人,经营“第一商品”。 国内外的同行们,都称我为“银座的犹太人”,我对如此称呼亦毫不在意,我以犹太人经商法作为我的商法而加以运用,此不但不能否定我是日本人,我却以生为日本人为荣,可是如视我为“犹太商人”,我也不反对。 今天就连犹太人也称我为“银座的犹太人”,而把我视同他们的伙伴。现将犹太人相信我而称我为“银座的犹太人”的“事件”叙述如下。 1968年,我曾接受美国油料公司订制餐具300万个刀叉,交货日期为9月1日,在芝加哥交货。我马上委托歧阜县关市的业者制造。 制造刀叉的业者,都集中在关市,而这些业者,都很骄傲。 我在盘算着:9月1日在芝加哥交货,只要能在8月1日由横滨出货,就不会耽误交货日期,这样接受订货的时间,还不算晚。 可是,在制造的中途我很慎重地到工厂查看一下进展情形,岂料,令我非常担心,毫无进展。他们毫不在乎:“插秧太忙,无法可想啊!” 我大发雷霆,表示不满的意见。 “纵然讲好在几天前交货,但迟延是常识啊!不论怎么讲,也没法赶得上啊!” 实在是讲不通。纵然强调对方是“犹太人”,他们还是说: “你告诉他是晚一点,这样他就不会生气了!” 如在7月中间前后由关市出货时,就可在8月1日从横滨装船出港,但是据说可能要延到8月27日才能出货,这样非空运是不能如期交货的。芝加哥一东京间的空运费用约3万美元,以300万个刀叉来讲决不合算。 然而我终于租下波音七O七飞机。因为订契约的对方,是由犹太人所支配的“美国油料公司”。不论怎样必须如期交货,一旦失约,对方的犹太人绝对不再相信我的。制品迟延,虽然责任不该我负,可是对方绝对不听我的解释。 我虽然损失了1000万日元的空运费用,却保全了犹太人对我们的信任。 如此,我为了如期交货,甚至不惜租用飞机空运,此事传到了对方。这种作法,在日本可能被传为美谈,也许对方很被感动,而愿意代付租费,但是对方是犹太人的公司。 “终于如期交货,很好,听说是空运的,很好。”对方就这样收点了货物。 我这样做并未白费,第二年美国油料公司又订制西餐用刀叉600万个。 但是,此次又耽误了交货日期,无奈又只好租机空运交货。 我曾两度租借飞机空运交货,吃了很大亏,可是用这笔空运费用,却换来了我所买不到的犹太人的情任。 “那个人是守约的日本人”。 如此的“情报”,瞬间传遍了整个世界的犹太人,那么“银座的犹太人”的含意是:“银座唯一遵守约定的商人”。 我的犹太式经商法,可说是开始于赢得犹太人的信任。 犹太商人,对于高价推销某种商品时,先利用各种资料,说明该商品应该高价出售的道理。例如统计资料,宣传小册子等,都尽量加以动用,来高价推销商品,就连我的办公室,每天收到犹太人所赠送的这类资料,堆积如山。 犹太人赠送资料后说:“用赠送的资料来教育消费者。” 他们绝对不说:“减价卖给你吧!” 他们认为“商品有把握所以不减价”,并认为“日本人对商品无自信所以才减价”。犹太商人“便宜不卖”的心情,充分证明他们对自己所推销的商品,颇具自信。因为是好商品所以不减价,因为不减价所以才利钱大,犹太人经商赚钱的奥秘就在此。 我们绝大多数的商人,也包含不少非商业界的人,都认为“薄利多销”是经商赚钱的最高原则。大贩人是日本人里最会经商的人,因此大贩商人的经商法堪称日本的经商法,而大贩商人是奉“薄利多销”为金科玉律! 犹太人对“薄利多销”的经商法却大不以为然,而且总喜欢用嘲笑的语气反问道: “为什么要为了获得‘薄利’而‘多销’?为什么不为了‘厚利’而多赚,而‘多销’呢?唉!大贩商人的经商法真是太愚蠢了!” 我们时常看到商业界往往假借某种名义举行大拍卖,同业界互相怕对方的售价比自己的低,因此经常把标价继续不断地降低,便成为市场上的“削价大拍卖”,自以为得计的人便以“薄利多销”来陶醉自己。 精于经商的犹太人绝不赞同“薄利多销”的做法,他们认为这无异是把绳子往自己的脖子上套,渐套渐紧,最后便动弹不得了,多少家公司、工厂商店,都是为了“薄利多销”而两败俱伤,可以说是通向死亡的赛跑! 日本有一则描写物以稀为贵的真实故事: 远在中国明朝的时候,日本出现了一位武人兼政治家丰臣秀吉。当时有一个大贩商人从菲律宾带来了一双非常好看的英国制的壶,进贡给丰臣秀吉,秀吉非常喜欢,朝夕把玩,爱不释手,后来把这只壶赐给一位有显赫战功的侯爵,这位侯爵当然有受宠若惊之感,非常珍视这把壶,竞把它当作传家宝!世代相传,直到德川时代,锁国之令解除后,才知道丰太阁把玩的壶,又被侯爵当作传家之宝的壶,竟是洋人的夜壶(盛小便的壶)! 这则故事颇有讽喻现世社会的怠味,在数百年后的今日读来,仍富有教育意义!这说明了物以稀为贵,因为这把壶当时在日本全国只有一把。现在有些精明的商人便抓住人类喜爱稀少物品的弱点,以极廉的价格在海外购洋货,待输至本国后便以高价出售。不过同样的东西不可在同时同地陈列得太多。 可见今日之世,有丰臣秀吉把玩夜壶之癖的人还是相当多的。因此“厚利多销”才能大行其道。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