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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应彻底改错“绝不认错”
TCL“当家人”李东生最近对内、对外发表的《鹰的重生》,在社会各届激起了很大的反响。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在中国家电驰骋十几年,成功地将一个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资本的地方小企业,运作成中国电子工业五强,并在国内电子业率先建立起了一个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的企业家来说,能有这样的胸怀和反思确属难得。然而不少媒体、学者对其负面评论比较多,认为李东生不是真心反思,而是更多地指责他的副手们,许多的评论焦点甚至集中在李和他的副手们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上。我对此极不以为然。在一个团队里,只要是下面出了问题,老板无论出面不出面,只能无条件地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倾家荡产、声败名裂),他是逃不掉的。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他没有权力寻找组织内部或下属的责任和原因,相反他更有这种责任和义务。如果他仅仅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不去惩罚和追究甚至撤换具体责任人(严重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不仅赏罚不明(听说李对过去的下属是恩赏有加的),而且还会纵容继任者继续在其原有的错误上“走向深渊”,使企业不能真正反省,不能改过自新,不积极去寻找解决问题突破困境的方法,反而会在团队内部(甚至影响到社会上其它的企业员工)形成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老板身上的“恶习”。那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甚至坑害企业的企业蛀虫因没受到相应的处置而变本加厉,在这种条件下,企业的“重生”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凡企业因出现大量的管理漏洞甚至黑洞,老板承担失察失职之责是勿庸置疑的,但并不是老板有意这样,而是属于无力“整治”,天底下没有一个老板不希望自己企业好的,而且老板和企业利益最是唇齿相依,是最紧密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不可能有损公肥私(对于老板而言,公即是私)。但下属主管就难说,不否认TCL或其他公司有大量的忠心耿耿、“与企业共命运”的职业经理人,但同样也不能否认确实有一部分所谓的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败坏,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把一已之利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成为败坏企业的罪魁祸首,这样的“千夫指”人人得而诛之,为什么单单老板不能指责呢?老板都不指责,又有谁会管这“闲事”呢? 李东生对上述恶行不是指责多了,恰恰是少了,而且更致命的是指责晚了。试想如果TCL早几年对李东生在文中指出的现象(容忍一些和企业核心价值观不一致的言行存在;在企业内部形成诸侯文化的习气长期不能克服;对一些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管理干部过分碍于情面,继续让他们身居高位……)及时进行整治清理,TCL还能会落到非要老板出来反思认错的地步吗? 对于李东生《鹰的重生》的发表,我认为,第一,这篇文章不是内容不对是发表的时机不对;第二,对外发表的方式不对。维护老板的精神领袖形象,不仅是企业所有员工的职责,也是老板自己的责任,轻易不能放弃。李东生这篇文章的发表,虽然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李东生的虚怀若谷、自我检讨、勇于承担责任的品格,但是对外发表后会严重损坏TCL的品牌形象。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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