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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与中国家电业反倾销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0-08-18, 访问人数: 3378


  1、飞利浦借刀杀人

  2000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接受三家欧盟节能灯厂家于4月4日提出的起诉,对来自中国的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消息传出后在中国节能灯厂家中引起强烈震动。近日,一些节能灯厂家一面积极准备应诉,同时对以飞利浦为代表的欧盟厂商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排挤中国企业表现出极大的不满。飞利浦故伎重施

  上海德士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培钧告诉记者,飞利浦早先生产的电子节能灯,单是电子镇流器就由50余只电子元器件组成,直到1999年,飞利浦推出ECOTONE系列产品,其电子镇流器仍有40余只电子元器件。而中国生产的节能灯,电子镇流器只用20余只元器件,同样达到了欧盟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由于中国产品成本低,价格相对就便宜。戴经理以德国市场为例说,飞利浦节能灯的售价接近20马克,中国产品只是其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

  戴培钧说,市场经济是无情的,消费者总是喜欢价廉物美的商品,飞利浦不去设法降低产品成本,致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它不从自身找原因,反倒怪罪起中国企业来,这是本末倒置。

  深圳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告诉记者,节能灯作为一种绿色产品,得到欧盟官方的大力扶持。由于中国这方面的市场尚未成熟,于是大量中国产品就出口到了欧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的产品越来越有竞争力,许多品种是独一无二的,飞利浦根本不生产。陈刚举例说,节能灯中的灯泡型、蜡烛型、反射型和迷你型产品都是中国人发明的,欧盟厂家并没有生产,但是此次反倾销诉讼中,这些产品也位列其中,这是不公平的。

  但是飞利浦似乎没有认真考虑过为何在市场中竞争不过中国产品,面对日益困难的局面,它首先想到了利用法律武器将中国产品赶出欧盟。这样的先例也有过,飞利浦前些年曾参与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起诉,结果成功地将中国彩电逐出欧盟。

  此次,飞利浦又故伎重施了。醉翁之意不在酒

  深圳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飞利浦及另一家德国厂商西凡尼亚一直在向中国的节能灯厂家收购产品,去年开始,这种收购突然起了变化,不仅量大了,而且质量要求极低,价格也很低。

  陈刚说,节能灯是有质量标准的,中国规定的标准是5000小时,大部分厂家完全有能力做到。以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来说,即使不用特别把关,该公司生产的节能灯寿命也会超过8000小时。但是据业内人士透露,去年飞利浦向中国厂商收购节能灯,要求的寿命只有2000到3000小时。陈刚透露说,去年年初飞利浦公司也找到了中电照明,中电照明拒绝了飞利浦的订货要求,陈刚还和对方开了个玩笑。陈刚跟对方说,他们不知道怎么生产2000小时的节能灯,希望飞利浦能透露一些秘诀。

  飞利浦当然没有透露秘诀,却把收购价压至最低,因此挑起了中国厂商的激烈竞争。上海德士电器的戴培钧总经理说,许多中国厂家为了获得飞利浦及西凡尼亚的订单,竞相以微利报价,从而导致中国节能灯市场价格严重下滑。

  飞利浦收购的产品,百分百是中国造,但在灯体和包装上却大大方方地印上飞利浦的商标,只有一行极小的字表明是中国制造,然后飞利浦利用中国某进出口集团作为出口商,协助其将节能灯销往欧盟。

  飞利浦此举有两大作用。第一,用质量更低,价格也更低的中国造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排挤其他中国产品,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第二,由于其产品是通过中国的进出口集团做代理,欧盟有关机构就可以轻易获得中国节能灯低价倾销欧盟的海关证据。

  当然,飞利浦此举还有更恶劣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中国厂商为了同飞利浦竞争,被迫压低价格,欧盟市场上的中国节能灯,爆发了一场空前的价格战。

  中国企业焦头烂额的时候,飞利浦早已伙同其它厂商,从从容容地收集着中国节能灯倾销的证据,以图给中国节能灯企业致命一击。中国企业猝不及防

  飞利浦及西凡尼亚在中国大肆收购节能灯的时候,许多中国企业已经意识到,中国人被飞利浦“玩”了。浙江某厂家在接受了飞利浦的订单后也感觉到,这些订单“不怀好意”。但是明明知道是个套,还是有人往里钻。不过,当时大家大多认为飞利浦只是利用中国产品从中渔利,很少有人想到,飞利浦还会祭出反倾销这一招。

  5月17日,当欧盟宣布接受飞利浦等三家企业的反倾销起诉时,众多中国厂商的反应可以说是猝不及防。

  按照欧盟的法律,当反倾销立案时,被告须在21天内提交调查问卷。据悉,欧盟的诉讼文件寄到中国厂商手中,路上走了5天,刨去寄回的时间,中国厂商只有10几天的时间准备有关文件。

  记者了解到,不少节能灯企业为了应诉,这段时间已经忙得人仰马翻,根本无暇顾及其它事情。不过出于对飞利浦等欧盟厂商的愤怒,上海德士和深圳中电的两位老总还是专门抽出时间接受记者采访,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看法。不该恩将仇报

  上海德士戴培钧总经理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帐,中国输往欧盟的节能灯一年为4588万只,以每只省电60瓦,每天使用5小时计算,这些灯一年可以节省1.38亿千瓦时的电量,能减少电力建设投入6亿欧元。尤其重要的是,这些节能灯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00万吨,对欧盟的环境保护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戴培钧说,中国节能灯出口欧盟已经8年了,给欧盟带来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是十分巨大的。

  但是飞利浦似乎没有想到这些,它现在体现出的是一种走火入魔的市场占有欲。陈刚表示,飞利浦此次是来者不善,它是想把中国的节能灯产业置于死地,彻底消除这个对手。 

  2、飞利浦里外占便宜

  2000年4月2日,欧盟向中国彩电征收的44.6%的高额反倾销税到期。按照欧盟的有关法律,如果欧盟起诉方于2000年1月2日前不提出日落复审,则这项导致中国彩电长期不能出口欧洲的税率将会自动停止。中国有关方面显然没有对欧盟同行抱有幻想,早在去年夏天,厦华彩电就宣布将聘请律师提出临时复审。

  今年4月2日过后,从欧盟委员会传来消息,欧盟接受了厦华彩电提出的临时复审要求,同时,欧盟起诉方也赶在2000年1月2日前提出日落复审,要求维持对中国彩电的44.6%的高额反倾销税。

  虽然欧盟起诉方提出日落复审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但是对于熟悉此案内情的中方有关人员来说,心中颇不是滋味。因为,欧盟起诉方就是大名鼎鼎的飞利浦公司。

  从1985年飞利浦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建立,至今15年,飞利浦已在中国建立独资、合资企业32个,投资超过10亿美元,在中国的电子市场上占据了可观的份额。

  几乎与此同时,从1988年开始,欧盟对来自中国的彩电立案反倾销,征收的税率从15.3%,到28.8%,又到25.6%,最后达到44.6%,致使中国出口欧洲的彩电逐年减少,最后完全被赶出欧洲市场。在这样一场长达12年的驱逐中国彩电的诉讼中,飞利浦成为最主要的起诉方。

  一方面是对中国产品的竭力封杀,另一方面是对中国市场的大力开拓,这样两种行为由同一家公司做出来,给人的感受颇不自然。

  1998年,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事实,欧盟修改反倾销法,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同时又规定,中国企业必须进行申请,符合5条标准之后才能得到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欧盟在接受中国企业的申请时,基本上采取“抽象承认、具体否认,总体承认、个别否认”做法,使得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屈指可数。

  能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应诉中非常重要。也许有些欧盟企业因为对中国不熟悉,片面地认为中国的企业都是国营的,原材料、劳动力、销售等都受到国家的干预。但是,作为在中国市场摸爬滚打了15年的飞利浦,应该对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彩电企业非常熟悉。中国彩电的大多数企业,已经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逐渐完成了改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运作,对外出口的价格高于国内价格甚至高于国内成本。这样的企业运行方式完全是市场经济的模式,对外出口根本不构成倾销。这一点,也许别的企业不清楚,难道飞利浦也不清楚吗?

  1998年,有这样一组统计数字:飞利浦的彩色显像管产量在全球名列第一,在中国名列第二;监视器在全球名列第二,在中国名列第一。欧盟市场彩电需求量为2500万台,其自身生产能力只有一半。

  虽然拿不到更新的统计数字,但是有一项是不用统计的,那就是,中国彩电在欧盟市场早已成为稀有品种,在飞利浦的努力下,这种状况还有可能持续数年。

  中国彩电厂家这几年内战频频,有的大伤元气,有的岌岌可危。另一方面,“飞利浦已在香港和中国深深扎根,我们将继续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摘自飞利浦中国集团主席韦达浩先生的祝词)。

  飞利浦有一句名言:让我们做得更好。

  不知道这个“我们”指的是谁。

   3、飞利浦总裁的四大错误

  “强将手下无弱兵”。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经营思想和决策手段。

  诸多案例说明,体现企业综合价值观的经营理念,越来越多地从企业领导者的教育程度、时代背景、从业经验和他所处的竞争环境里面汲取营养。而他的人生态度、文化涵养和性格特点等,也会在无形中变成企业文化的内核。世界范围内的企业如此,中国企业尤其如此。有强势人物掌舵,企业就强大,强势人物消失之后,企业就走向败落,这样的现象已不鲜见。因此,人们已经习惯通过他们去认识他们的企业。本栏目正是为读者提供这样一种视角。

  批判,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全面否定;一个是指出长处与短处。此处取后者,旨在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接近总裁们的思想领地,进而探求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性的东西。

  最近一段时间,飞利浦由于参与了四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起诉,遭到中国媒体严厉的指责与批评。然而记者在采访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只是从1999年底的资料中得知,飞利浦电子集团的总裁是布绍昌先生,现在的总裁是否还是布绍昌先生就不得而知了。

  人们都知道前不久长虹集团的高层人士变动,倪润峰退居二线轰动中国企业界。飞利浦的名气在国内不比长虹小多少,但是两家企业总裁的知名度却完全不一样,一个在业界如雷贯耳,另一个竟然不知是何方神圣。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飞利浦被中国媒体批评了3个月之久,总裁大人到如今也不曾露面作出解释,是其姿态傲慢,还是信息闭塞不知道中国发生了大事,让人产生许多猜疑和联想。如果说飞利浦总裁犯有重大错误的话,这一点应列为重要的一条。

  1985年飞利浦进入中国,笔者不知到当时的飞利浦总裁是谁,但这个人无疑是十分英明的,当时的中国改革开放不久,飞利浦高瞻远瞩,大胆进入中国,其决策层表现出了非凡的胆识与气魄。

  如今的飞利浦总裁,我们且不论他是谁(也许还是布绍昌先生),光是从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方面看,飞利浦现任总裁就犯有四项致命错误,如不及时更正,很可能将毁掉飞利浦在中国的发展前程。

  第一,严重的经验主义错误。中国企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敢打洋官司,每次碰到国外企业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起诉,中国企业大多不应诉,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要么开拓其他国际市场,要么干脆转产。这样一种情况一方面使外国企业尝到了甜头,同时也使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倾销起诉面前,始终是抬不起头的。这种经验主义的印象,使得外国企业普遍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待与中国企业交手的反倾销起诉,飞利浦更是肆无忌惮,一口气参与了四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起诉。但是飞利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中国企业已经不是从前那种懦弱不堪的样子了,他们开始奋起反抗了。飞利浦这种欺人太甚的做法,连普通的中国人都被激怒了。

  第二,严重的方向性错误。飞利浦在中国辛苦经营15年,“让我们做得更好”这句话几乎妇孺皆知,在广大消费者心里,飞利浦就是高质量的象征,飞利浦就是高科技的象征,飞利浦的产品领导世界潮流,代表一种高尚的消费品位。但是,在节能灯行业,飞利浦竟然利用中国的低质量产品,与中国企业争夺起低层次的消费市场。这样一种做法,使得飞利浦的品牌形象一落千丈。一个企业有了自己的定位,就有了自己追求的市场目标,不属于自己的市场,是不能去开拓的。飞利浦在这方面犯了严重的方向性错误。

  第三,严重的管理上的漏洞。飞利浦遭到中国媒体的严厉指责后,其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开始一一暴露出来。飞利浦并不缺乏技术,也不缺乏资金,那么它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屡屡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据笔者了解,某种飞利浦产品的不合格率几乎达到50%,而这样的产品之所以出现,关键原因就是飞利浦中高层干部的违规操作,为谋取私利不惜用尽各种非法手段。这种挖飞利浦墙脚的做法,难道飞利浦总裁没有觉察到?如果觉察到了,为什么不采取措施纠正它呢。否则的话,飞利浦的产品质量会不断出现问题。

  第四,严重迟缓的危机处理机制。这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问题。飞利浦被中国媒体严厉指责了3个月,除了中间有几位高层官员到京作了些说明(当然这种说明不能让中国媒体满意),飞利浦总裁至今不露面。这说明飞利浦没有一种把重大突发事项及时通报总部的反应机制,更有甚者,中国媒体在头版头条发出第一次批评之后,飞利浦至少在10天之内毫无所悉,直到媒体将报纸传真至飞利浦公司,飞利浦才大吃一惊。这样的反应机制,怎么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呢。

  最近有消息说,飞利浦总裁要来中国,解决中国媒体对他的“指控”问题。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点评)

  一个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它本土以外的市场遭遇类似的麻烦,飞利浦并不是第一个,在我国,远有马自达、松下,近有东芝。这些企业都有些共同点,比如他们都是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比如他们都有丰富的市场经验;比如他们同样是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碰了壁。碰壁的原因也一样:对非本土市场缺乏具有公平心的了解。

  市场经济的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因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民情、习俗的不同,规律也会以不同的方式发生作用。不能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民情和习俗,是导致由缺乏了解而缺乏尊重,由缺乏尊重而傲慢的根本原因。看不清楚这一点,就很难说飞利浦是最后一个碰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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