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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限价吗? 旅行社有权制定 “最低限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对物价总水平进行调控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1997年12月29日颁布,从199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这样的价格行为有十分明确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称,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从这条法律来看,九大旅行社联合限价显然有问题。法律条文规定得如此明明白白,任何人都能判定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于违法行为,有着严厉而明确的处罚办法: 第40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让人惊讶不已的是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这样的事件,竟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我们周围,有关价格部门对此事该持什么态度? 国家计委价格处负责人表示,价格联盟有违《价格法》,实际上是变相的垄断,不仅制约了竞争也使消费者在价格上失去了选择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师吴宏伟认为,争论的双方之所以各有说辞,缘于我们没有一部系统、全面的反垄断法规。他说,价格联盟实际上给我们敲响了健全法制的警钟。对消费者来说优质价廉是他们追求的永远,但价格降到何种境地,那是法律的事。 无须讳言,我国在反垄断立法上落后了西方很多。19世纪中叶后,随着制造业的发展,美国开始出现限制、排斥几个企业之间或者整个行业内部竞争的价格协议,尤其以19世纪80年代为最。"我们受不了专制政治的国王,也不能允许控制生产、运输、销售生活必需品的国王。"在美国反垄断法的首创者谢尔曼精辟的语言感召下,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旨在避免垄断的《谢尔曼法》。 不过有消息说,价格联盟引发的争议也促使国家有关部门加快了《反垄断法》的制定。据悉,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工商局等多个部门都派出了专家参与此项法规的制定。但愿该法诞生后,我们的价格不再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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