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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价格联盟涉嫌垄断


中国营销传播网, 2000-08-18, 访问人数: 2335


  (中消协秘书长 杨竖昆)  中消协反对任何形式的价格联盟,不论它是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凡是搞价格联盟的企业,说白了就是害怕竞争、限制竞争,它们图的只是行业近期发展的利益,其实,这种做法最终是使该行业失去前进的动力。长远来讲,当中国入世后,这会让国内行业失去消费群的,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杨竖昆说,其实,越是竞争激烈的企业,其所在行业就越具实力,消费者的权益就越容易受到保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如果从长远利益上考虑,应该是支持竞争、鼓励竞争的,这样才能尽快建立公平交易的环境,完善竞争机制。而不是一味地限制竞争。

  他指出,价格联盟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变相的垄断,它就是以规定的“统一”卖价,制约了企业竞争,损害了其它经营者的权益,使一些企业想降价都不敢降,其结果必然是大家都来平均瓜分市场份额,企业搞“平均主义",行业怎么能有发展动力呢?这种联盟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质量不一样,价格却一样或差不多,消费者在价格上就失去了选择权,而且这也不利于培养消费者成熟的消费观念,如货比三家,没有成熟的消费者就不会有成熟的市场。

  他指出,价格竞争是所有竞争综合素质的表现,是促进行业发展的动力之一,这种限价联盟是有违经济规律的,是不会长久的。

(四川省消协负责人 谷岩)  从法律角度讲,“价格联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谷岩说,价格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不是经营者能垄断的,联合限价作法,实质上反映出经营者还是习惯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想问题、办事情,而市场经济就是为了打破过去短缺经济下所形成的不合理的东西,比如“价格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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