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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资本原罪:看富士康的做秀场
9月3日,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发布联合声明,使红了几天的富士康案终于落下帷幕。在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是否失实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说明,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双方的相互恭维。这无疑使6月份那篇批判性的报道所深藏的问题——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所对应的资本原罪——得到掩饰。 这样的结果,第一财经日报没有趾高气扬,富士康也赢得了公众关注,从唱黑脸到唱白脸的角色转换中传播了企业知名度,也演绎了一个不太成熟的企业个体的形象。而这一过程得以成功,一是法院的态度,二是法律对媒体保护的不完善。事件焦点经过三次转移,却将真正的问题——报到初衷——带出公众的视野,笔者在感慨富士康公关运作的同时也深感可惜。下面从组织传播的角度,看富士康如何造做秀场,以达到企业知名度的提升。 深度报道引发的传播焦点 事件缘起于6月14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三百》的报道,随后第一财经日报于6月15日看法记者王佑的深度报道:《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和《富士康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富士康母公司于6月19日称劳工门报道诬陷。同时苹果公司开始展开调查。 毫无疑问,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则深度报道体现出一个当下中国社会极为严峻的现实——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低廉。尤其在外资企业,因为技能层次的不同而呈现出明显的资本特点。报道内容所呈现的现象事实上并不仅仅出现在富士康这样的台资企业,据笔者了解,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工厂都存在此类现象,甚至有本科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到外企工厂实习后都不愿进入外企而另觅他路。日工作15小时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换来的是千元月薪,相信这种压缩成本的方式绝不可能在外资企业的本国存在。经济学家张维迎曾公开表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将减弱我国GDP的增速,由此这一本质问题可以说是中国各界无可忽视的现实。 第一财经日报没有持续追踪报道,这一实质问题也就难以掀起波澜,通过各种报道,我们不难发现,这是富士康媒体公关的作用。熄灭不利企业自身的公众焦点,正是富士康应对组织外部传播的高明之举。 富士康炮制新闻焦点,掌握传播焦点主动权 8月19日,苹果公司发布调查结果称富士康未强制加班,8月26日,富士康回击媒体,并发出对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高达3000万的索赔,同时要求法院冻结二人财产。深圳中院不仅受理而且无条件冻结被告财产,同时声称程序完全合理。由此,富士康和深圳中院引发了媒体的纷纷谴责之声,媒介的口水几乎可以将富士康淹没。 富士康制造索赔记者3000万这一新闻焦点顺势掩盖了劳工问题,尽管受到媒体的诸多谴责,但无疑使企业知名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新浪网的专题甚至出现了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面介绍,富士康不仅为众多媒体所深刻铭记,同时也为各大媒体的受众所熟知。而得到深圳中院的支持则是此次传播焦点转移的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发布言论:“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后,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 由此可见,富士康巧借深圳中院的态度而达成了组织传播计划的顺利实施,顺利完成了传播焦点的转换。富士康作秀场得以形成,而且空间还很大。从组织传播的角度来看,富士康可谓煞费心机。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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