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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切割对切割 “切割营销”是营销专家路长全先生的核心理念。用路先生的观点,“切割营销就是站在竞争的角度对市场进行切割,强力划出我们的市场领地,将对手逼向一侧,让出一条通道来”。也就是说,创造或者说强行划出一块不属于原有市场参予者的领地,并以“第一”的身份占领之。 另外,路氏切割营销定位于“以弱击强最有效的手段”。“以弱击强、以小搏大”一直是其主要诉求。正如路长全先生不断强调的:“没有哪个企业强大到不能被挑战,没有哪个企业弱小到不能去竞争”——这种对强者的挑战和蔑视,确实让人佩服。 那么,对于强者来说,就只能任由弱者进行不断地切割而束手无策吗? 以切对切 笔者的对策就是“以切割对切割”,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防守之道——以攻对攻,攻守互易。弱者乱中求胜,强者则乱中求乱,乱而无人能胜;于己之小损,自伤一部一千而灭敌之全军八百——充分利用战争论中的数量优势,取得全局的胜利。 弱者的切割策略无非是想从大池塘中区隔出一个独立的区域,即使是小,只要能成为这个小池塘中的大鱼,就能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切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独占。要实现独占,就必须远离强者,分而治之,这样才有机会在最小成本下获得快速成长和充足的利润回报。这是切割营销对中小企业的魅力所在。但最终的利润大小和独占程度、独占时间以及切割市场的容量直接相关。 所以,“以切割对切割”的本质就是要针对对手欲取之利,迎头痛击之——降低它的独占程度、减少它的独占时间、缩减市场的容量,同时,使之不能避其害——将对手从侧翼进攻强行拉回正面战场的竞争中来。 具体的,有三大策略思想: 一, 跟随切割; 二, 切碎切割; 三, 切其根本。 跟随切割 切割总是有风险和成本的。 切割营销与普通市场细分的不同在于其强调创造性的细分。“七喜”经典的“非可乐”定位,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种将对手逼到一侧的切割营销。但是,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反向定位只是切割营销最基本且可遇不可求的策略之一。更多的时候,切割营销的任务在于创造一个新的细分概念。如“平衡”和“非平衡”,是区别于已有饮料类别和区分标准的新特性。但众所周知,创新的失败率是很高的,消费者很可能不卖帐。一旦失败,企业在为一种新概念在营销系统上进行调整的成本和宣传、教育一种新的认知所付出的推广费用,就打水飘了。 但最大、最令人心痛的风险并不在此,在于辟新而不能守,为他人做嫁衣。我们知道,市场中有所谓的“铺路石效应”,即市场或产品的创新者最终被对手超越,成为铺路石。很多人以为,苹果公司是第一个推出个人电脑的公司——“个人电脑”的概念无疑就是对传统电子计算机市场的“切割”。事实上,早在苹果II型推出的两年前,MITS公司(Micro Instrumentation and Telemetry Systems)就推出了Altair8800电脑,在计算机爱好者的小圈子里受到很高的赞许,《商业周刊》还把MITS公司称为是“家用电脑里的IBM”。但是,苹果II型个人电脑的成功跟进策略使前者成为了“铺路石”。谁还记得MITS?现在,这个市场的前三名是DELL、HP和联想。苹果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显得微不足道了。人们更对苹果公司称道的已是它的iPod产品。不过,有意思的是,MP3也不是苹果这个以创新著称的公司发明的。韩国的一家公司发明了MP3,但它的名称却淹没在Apple、Samsumy、Sony这些成功者之中。 “跟随切割”,就是在对手承担了创新风险和成本之后,一旦出现有可能成功的迹象,就贴身紧逼、强势介入,打破对手独占创新市场的计划,降低对手的独占程度和独享时间。 切割营销是迂回的、侧翼进攻的。跟随切割,就是在对手自以为得意的侧翼重新构筑堡垒,从而形成新的正面攻防,造成弱小对手最不愿意看到的资源消耗战和持久战。而这个时候,一个新的市场刚刚启动,对手还没有立足的根本,如品牌影响力、渠道网络和产品形象。相反,在整体市场或者说大类市场上占据优秀的跟进者,可以依托自己原有的品牌力、渠道力和产品力,鸣鼓而击之。最终,对手千里奔袭的轻骑兵失去了出奇制胜的基础,被迫象步卒一般对有堡垒依托的强大敌人进行攻城拔寨式的进攻。 “失之以利,予之以害”,就是成功跟随切割的目标。利用自己的位势和资源优势以强凌弱,压倒以小搏大者的切割定位,最终占领切割市场。并且,跟随切割将快速降低切割市场的高利润率,使对手快速大幅度盈利的梦想落空,最终实现对切割市场对面的主力市场的保护。 但这种方式,有一个潜在的风险。强者的跟进,必会扩大这个利基市场在整体市场中的影响力和比重。如果不能占领它,成为No.1,就会事与愿违,助小成大。而且,这种可能性有时极大,原因有二:一,消费者的先入为主;二,强者在另一侧的成功,阻碍了它在切割市场上的成功,就象豪华型轿车品牌很难在经济型轿车市场上成功一样。 降低这个风险有几点注意:一,跟进时机的把握:要在市场前景渐明而对手尚未占稳阵角之时果断出击;二,强调压倒性的兵力优势:在资源投入上要有力度和强度,比如以跟随性低价打击对手;三,引入新品牌或子品牌:当品牌价值冲突大时,以新品牌的面貌出现,至少是子品牌,克服消费者的传统认知,不伤及原有市场。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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