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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谈(四)--从刘翔几胜约翰逊看企业竞争法则 据9月29日《北京晚报》报道:“昨天在韩国大邱国际明星赛中,刘翔以13秒14夺得冠军。刘翔领先约翰逊的成绩与上海黄金大奖赛一样,也是0。02秒。一个月内,4次和约翰逊同场竞技,刘翔三胜一负成绩占优”。 刘翔作为东方人,东方人的田径能力不如西方人,这是客观存在与人所共知的。为什么在自身条件本身不如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反而能够后来居上,一再领先,并且能够在30天时间内,三次抢在对手的前面呢? 当然,我们会说,刘翔确实有天赋,刘翔心态好,刘翔主要的是勤奋,刘翔掌握了技巧,刘翔的最后冲刺能力强等等。其教练孙海平事后点评刘翔整体表现时,也说道:“刘翔今天整体来说还是没有大起大伏。。。。。。”。 我赞同其教练的点评,但我不完全认同这就是刘翔四战三胜的成功法则。因为孙海平只是说明了此次竞赛时刘翔的状态,不能作为竞争取得成功的核心要素。 商场如竞技场。刘翔能够为国争光,能够不断的打败对手,是否有所借鉴?作为咨询师,有与营销老总来共同探讨企业竞争法则的必要。 一、 竞争要了解与尊重竞争对手,必要时可将竞争对手当作偶像 据报道,刘翔很善于揣摩竞争对手。刘翔原来一直将约翰逊当作自己的偶像。一直在研究与分析约翰逊的动作与发挥。刘翔也一直很尊敬约翰逊。最后,刘翔在尊敬、学习、研究、分析过程中,实现了超越。 从现实中来看,很多企业在谈到竞争对手或行业强者/领导者时,往往是一脸的不屑,认为对手是因为某些特殊因素与条件才达成了现有的结果,不值得尊敬与学习。这样,在主观上就不愿意去学习对手与强者,从而也就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将对手当作偶像,是一种气度,也是一种超越技巧。 二、 学习对手是为了超越对手,必要时可完全不按对手的方法做 应该说很多人与企业学习竞争对手都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找到对手成功的方法后,就想克隆过来,就想“依样画葫芦”。实际上,这正是企业往往失败的重要原因! 学习是为了超越,学习对手往往是为了不按对手的方法做。 如刘翔找到了约翰逊成功主要原因是其肌肉发达程度、前半段爆发力强,那么,刘翔除在这几个方面要注意克服自己的弱点之外,更重要的是在灵巧性以及后半段的冲刺过程来超越约翰逊。而不是仅仅去练肌肉和只在前半段向约翰逊看齐。 这里再回到做企业上来。比如说价格战,就完全脱离了刚才的原则。去硬碰硬,还美其名曰:“不硬碰硬等死,硬碰硬找死”。试想想,国美与格兰仕都是价格战的强者,那又有谁在与其进行价格战中成功并且超越的?要想与国美或格兰仕竞争取得优势,只能从专业性、差异化或者提升服务价值上来想办法。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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