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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必须改掉医生替病人选择药品品牌的权力 最近国家发改委开了一个关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献计献策的专栏,我有些体会,与各位共同探讨。我国前后出台很多关于医疗改革的相关制度和法规,但是这些制度不能触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根本,可能是制度和规则制定的相关人员并不正真了解医疗行业每个环节的细节及根本所在,所以每次出台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只能是个表面现象。比如药价高就“招标”,就“降价”,抗生素滥用就要求凭“处方”买抗生素,现在处方药也要凭处方才能在药店购买等等。这些都是表面现象,上有政策就会下有对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国家有决心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其目的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医药机构给老百姓提供更好得医疗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得医疗健康服务。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国家计委进行了19次药品降价,每次降价媒体都宣传降了多少多少个亿的药品价格,让利于民,但是老百姓呢,其实一点实惠也没有感受到。 我们国家的医疗机构在改革过程中号称半市场化,甚至在总结医疗改革的得失会议上出现两种声音:一种观点是认为太过于市场化了,不能进行市场化,另一种观点是市场化不够彻底,还需继续深入的市场化。而我则是认为在整个医疗改革过程中一点市场化也没有。医院药品购进环节上依然绝对的垄断,医生用药也是绝对的垄断。国家药品降价也好,招标也好,均没有触及这两个垄断。医院可以不进药价低的品种,医生也可以不用药价低的药,甚至这一类的药都有其他类的药来代替。本身医院和患者是处于信息极不对等之中,在加上这两个强大的垄断,患者不是被宰割的羔羊还是什么呢。 在两个垄断的环境下,不产生商业贿赂和医疗腐败才是怪事。 在商业流通环节,药品的竞争几乎是白热化,因我国的药品基本都是仿制,同质化严重,药品广告受到国家的管制,尤其是处方药,几乎无品牌可言,所以厂家只有通过价格来竞争。现在医院使用的抗生素类药,药厂的出厂价没有几个产品是超过几元钱的,而国家降价仍然是降到几十元上。国家降价“何苦”呢?一方面得罪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喊冤,另一方面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实惠。 医院购药为什么不采购市场上优质优价的产品呢?因为利益驱动没有人去打破医院进药的垄断权。医生为什么不使用低价而药效较好的药品呢?同样是因为利益驱动没有人去打破医生替病人选择药品品牌的权力。 如何打破医院进药的垄断权和打破医生替病人选择药品品牌的权力请参考文章《药品招标与医疗体制改革》。 一旦打破上面两个垄断权,医院会成为一片商业贿赂的净土,医院会在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上着文章,全面为老百姓提供正真的医疗保健服务。药品生产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同时,必须要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提高药品质量和品牌,进行差异化竞争。 当然,打破这两个垄断要区别对待,并且要有步骤,城市和农村不一样,大医院和小医院不一样。具体的形式也有很多:比如药房超市化,医院网上点击等等。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cqnumber1@16.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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