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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劳特讲的都是常识,可人们常常忘记
我非常佩服人们就在一个晚上能看完一本书。我却没有这个本事。特劳特的这本《大品牌大问题》,我整整看了9个月,今天才算真正看完。 其实这本书并不厚,仅有181页。但是,书里的那些老外的音译名(如:詹木斯·柯林斯、奥维尔·雷登贝克、乔治·桑塔亚纳、马尔科姆·格拉德维尔、威斯丁豪斯、阿尔弗雷德·斯隆等等)却让我晕头转向,搞得我痛苦不堪。加上我时间和精力的不足,导致了这“一本书看9个月”的笑话。 不过,在读的过程中,特劳特丰富的案例说明、深刻的问题揭示、简明的思想观点和幽默的写作风格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到震撼,感到敬佩,甚至被他“逗”得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开怀大笑。 其实,这本书在书店里并不好卖,远不如他《定位》、《营销战》那么畅销。但我觉得,这本书所提出的品牌问题和建议,一点也不亚于他的那些畅销书。 老先生在这本书里,一针见血的揭示那些世界顶级品牌的致命缺点,也不留情面的批评了一些营销领域的“腐败”现象。当然,也风趣而婉转的讽刺了那些大品牌和大人物的“愚蠢”行为。 当我读完这本书,总有一种感觉占领我的记忆,那就是“实在”。这是一本非常“实在”的书,很多描述和观点都很务实,没有一个缥缈不定的、模棱两可的成分在里面。比如,书里提到的“市场营销是认知之战,不是产品之战”、“认知才是现实,其余都是错觉”、“如果你因一样东西成名,市场不会给你另一样”、“不是原创,就一文不值”、“市场营销是对未来的博弈,当好渔夫,就像鱼一样思考”、“如果连你(指CEO)都不知道往何处去,没有人会跟你”等等很多描述,乍一看,都很朴实,甚至不够洋气,但仔细一琢磨,却能感觉到,说的都是非常实在的常理。 的确。这本书第一页就有这样一句话:“特劳特告诉人们的都是常识,可人们却常常忘记。”我也把这句话当作我这篇随感的标题。 其实,不仅在美国,在世界各地,尤其在中国,这种现象都很普遍。人们做营销的时候,常常会忘记那些最基本的常理,总是钻进违反常理的“牛角尖”,折磨自己。 笔者自从学营销到做营销,已经有了17个年份。曾经在流通企业工作,然后在制造业打工,后来到咨询公司,而如今在市场研究公司活命。这么多年的经历和经验告诉我,很多企业的胜利、很多营销的成功,其实都“赢在常理”。谁要是和常理过不去,谁将会倒霉。 然而,也许有人会问(其实有人曾问过我):企业都要按照常理做事,没有创新,岂不等于同质化了吗? 呵呵,非也! 常理和创新本无矛盾。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创新”和“非常理”之间也不能划等号。我们做营销,要遵循常理,但要在常理的基础上踊跃创新。这本书里,特劳特也不止一次的强调类似的观点。他说“充满竞争的世界里,要讲求实际”,要把“我们想做什么”改为“我们能做什么”。因为“一个多面手式的企业再优秀,市场也很少把它看成多个领域的专家”。他还说“寻找自己的创意,在你的潜在顾客心目中,照你对手的软肋来一掌”。 我有个功成名就的朋友曾经这样说过,“你要看书,如果能用三个词来形容这本书的特点,并用三句话来总结这本书的内容,你就算真正读懂这本书了。”说得精彩呀!不过,这对我却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因为他的话点拨了我以往很多看书的“毛病”。那么,今天我来评价这本书试试吧!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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