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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格局下的治窜谋略》系列之二:分销格局:分散竞争转向寡头垄断 在2003年以前,医药分销商业的格局基本上是四级批发站形式,它是一种以行政区划为市场单位的区域格局。这造成医药工业的营销渠道设计基本上也是按照商业的这种行政区划格局进行。但现在医药商业的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以行政区划为主的传统多级分销模式时代正逐渐走向终结,寡头垄断的跨区域经医药分销商和全国性的商业公司正在形成。 一、医药分销市场寡头垄断结构的政策导向与趋势 2004年12月11日中国医药分销市场对外资正式开放,国内医药分销企业面临着来自国外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巨大竞争压力。在此情况下,国内医药商业要想继续生存、发展,就必须实现医药分销市场结构由分散竞争型向寡头垄断型的转换。以市场为手段,尽可能地破除地方保护,推动优势医药分销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和资产重组,这是实现市场结构转换的强大杠杆。政府在这一市场结构转换中正在采取行动和措施: 第一,各地政府正大力推动医药分销企业兼并重组。对于目前经营困难、严重亏损的一些地市级、县级医药商业公司除了进行经营上的改进之外,积极促成采取联合、兼并、破产、控股、参股、收购、拍卖、嫁接等多种形式,促进目前医药商业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尤其是要彻底清除那些阻碍存量资产合理流动的体制和非体制障碍,扩大优势医药分销企业的经营规模。在政策上对国有医药分销企业的退出加以引导,鼓励非国有医药分销企业对国有中小企业的兼并与重组。 第二,按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原则组织建设,提高医药分销产业的集中度。医药分销行业是一种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不能够以行政区划为标准进行行业的规划,造成重复建设、资源闲置,要以整个中国大市场为目标进行跨区域的行业规划,以便形成以少数几家大公司、大集团为竞争主体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使大企业之间围绕市场、中小企业之间围绕大企业开展起有序的竞争。为此,国家正在加快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大企业、大集团更大的投融资权利。对符合规模经济要求、有利于增强我国医药分销产业竞争力的项目,不分企业性质给予重点的支持,对一些民营医药分销企业的金融支持正在加强。 第三,正在通过综合配套改革,为大型医药分销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04年4月1日正式施行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允许商业公司异地设库,这将会大大推动医药分销行业的发展,为医药分销企业跨区域的开展业务降低了成本,减少了跨区域开展业务的障碍。同时,《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简化企业购并的审批程序,减少企业向集团化发展的行政性障碍;将逐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加快各种优势企业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产重组。 这些都意味着医药分销业的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以行政区划为主的传统多级分销模式时代正逐渐走向终结,寡头垄断的跨区域经医药分销商正在形成。如果这个时候医药工业企业仍然沿用原来的分销模式,无论再采取什么样的营销管理办法,都将无法控制跨区域销售也就是窜货现象!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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