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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本无罪,操之者之过!--由刺眼的“策划原罪”报道说开去 今天,偶尔翻阅一下07年3月26日的《中国经营报》,在其“商业新知”B1版读到了关于“策划原罪”的口诛笔伐,这些系列报道是由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事件被央视3.15晚会暴光后被牵扯出来的。该报道再一次引发了业界对“策划”的反思,同时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中国的企业一直朝前发展,而策划行业依旧鱼龙混杂、小丑挑梁——不思进取。 前些年点子大王被清算、策划大师被禁闭了,人们谈“策划”而色变,把“策划”视做卖耗子药,把策划人视为江湖骗子,如今,又端出了这一“七彩事件”,不知世人再会以何种眼光误读或错判“策划”? “策划”本无罪、操之者之过! 笔者也从事策划多年(一直效力于企业),但从来不愿与那些自诩或被标榜的“策划大师”、“点子大王”为伍,认为他们太虚!因为我认为“点子策划”(策划公司、顾问公司、广告公司)、“广告策划”(企业策划以外的都可以统统称为这两类),都是无根的策划,它或拔苗助长催促企业的发育早熟、或加速企业的衰亡、或巧妙给企业实施“安乐死”!换言之,过分倚重上述这些外部策划,而没有自己过硬的企业策划人才队伍的企业在缴纳昂贵学费、付出巨大的代价后,企业迟早会死,因为其做企业的心态本来就不正!正是由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中国的策划大师们、点子大王们才有大施拳脚,催熟一个葬送一批的“用武之地”! 本人自打从事策划行业以来,就一直认为策划是一项肩负着神圣职责、恪守职业操守、门槛较高、要求较严的行业,它需要从业者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深厚的行业背景、跨行业多品类的实操经验,还有一点它需要从业者一直与企业、行业水乳交融!而不是单凭几个案例、几句口头禅、几篇文章、几本书就能说明问题的! 我在所著的《中国汽车商战》——中国车商成长录一书中,就专门辟出篇章“掌握企业命脉的心道”——策划门,反复强调中国目前的策划从业人员有三类: 第一类:“庸才型”,这种属于刚出道或长期入不了行的“形而上学”(点子大王或出馊主意或违背营销道德)者,他们(自我标榜为策划大师)经常拿一些别人操作过的“大手笔”作为案例编辑成书,混淆视听、误导他人;或(刚涉入策划行业者)找来各类所谓策划大师的“著作”依样画葫芦,经常写些四平八稳、文采飞扬、毫无内涵、没有灵魂的策划案,自欺欺人。 第二类:“专才型”,即在某行业浸透时间较长、积淀较深,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操经验,这种属于实用性人才,普遍存在,拿过来就能用。但有一点,倘若他们跨行服务那就不好使了,对他们来说隔行如隔山,专做服装的做化妆就成了瞎子,做IT的不能做保健,从事房地产的不能从事汽车,诸如此类,对于专才型必须讲求对口的行业。但是现在有许多策划人士很不识趣、冒天下之大不玮、常越出雷池!本身没有跨行业多品类的实操经验,偏要把自己标榜为无所不通无所不能的“万金油”! 第三类:“通才型”,这类人才不属于哪个企业、哪个行业,而是属于各行各业,他们具有战略规划能力也具备战术执行的才干,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广告宣传、媒体公关、教育培训、企业文化等样样精通(实践的结果),目前在我国这类人才凤毛麟角、实属难得,可以说眼下还没看到! 中国的策划人员,对照一下自己,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属于哪一类,对号入座、本本份份,中国的策划行业也就不会充斥那么多“真假美猴王”了! 我希望以后遇到类似的暴光事件,不要再牵扯“策划”进来讨论了,要不,干脆索性不再用“策划”一词(留给那些点子大王、策划大师专用),而谈“策略”(战术执行+战略规划,不单拍脑袋,还亲自执行!),让眼高手低者谈“策划”,而让手脑并重者谈“策略”! 延伸阅读:请结合本人所写的 《中国营销人士的镜像反思》和《当下的广告人死了》 两文来读,感觉更妙!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xbtx007@12.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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