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般法则解读零售商陈列规范 卖场产品的陈列情况直接影响了产品销量及形象展示效果,笔者总结归纳了供应商做商超陈列的十八大法则,按初级、中级、高级分类。初级指导法则是跟KA系统很容易取得一致的,也是做陈列最基本的要求,中、高级指导法则可能会因为店方陈列管理制度或企业营销费用因素而受限制,需要灵活掌握。 陈列法则虽然多,但不是“限制”,这些科学与实践经验的积累,更多的是一种“指导”,“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切勿教条化。 第一部分 十八般陈列法则 一、初级指导法则 1. 保持整洁 ·保证所陈列商品整齐、清洁、无破损; ·保证货架的清洁、无破损、无锈迹等; ·保证价格牌整齐、清洁、无破损; ·保证助销品(如货架贴、POP、跳跳卡等)整齐、清洁、无破损。 2. 及时调换破损产品 破损产品不会再产生销量,而且会影响企业及品牌形象,必须及时调换。 3. 商标朝外 产品的标签必须统一正面朝向消费者,产品不平放、不侧放、不倒立,达到整齐划一,美观醒目的展示效果。 4. 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即将重的、大的、商品摆在下面,小的、轻的商品摆在上面。这样重心在下,是安全的需要,便于消费者拿取,也符合使人们的审美习惯。但有时为了宣传形象会把大包装的产品如年货、礼盒等摆在货架顶部不在此列。另外如货架太高(如2米),最上层货架实际只能起到宣传作用,则可使用外箱、手提袋抢占位置、展示形象。 5. 先进先出 先进先出是仓库管理基本法则,在商超货架上也有这个概念,按出厂日期将先出厂的产品放在最外面,最近出厂的产品放在里面,避免出现即期品。 二、中级指导法则 6. 价格醒目 价格牌标示准确、清楚、醒目。可与同类产品进行价格比较,增加产品陈列的宣传告示效果。在采用促销时,促销价格牌必须清楚的标示原价、现价以及降价原因。任何时候都不得犯以下五种错误: ·找不到价格标识; ·价格标识错误; ·价格标识放置错位; ·新旧价格牌重叠; ·促销区价格牌与正常货架价格牌价格不一致。 7. 陈列饱满 要让自己的商品摆满陈列架,增加商品展示的饱满度和可见度。俗话说“货卖堆山”,消费者一般认为货多一定是畅销品、是新鲜的,而且满陈列可以防止陈列位置被竞品挤占。当货架库存不足以满陈列时,要把后面的产品向前移,实在货品不足,也要用空箱、手提袋等占满排面。 理货员要及时统计货架的进销存流量,及时订货,确保货架的安全库存,严禁断货现象。但陈列饱满并不是指在货架上陈列商品越多越好,实际上在保证货架陈列丰满且不断货的前提下,压货少一些并非坏事。 8. 色彩对比鲜明 同一产品(包装颜色相同)集中在一起形成“色块”陈列效果,同一色系不同“色块”的尽量分开摆放,让顾客更容易分辨,达到突出显示的效果。 9. 适得其所 即最好销的产品放在货架最好的位置,最好的位置也是单位面积销量(坪效)最大的位置,如货架区内人流走向的前1/4至1/2处且处于视平线高度与取货线高度之间(1.2米~1.45米之间)就应摆放畅销的产品。 10. 陈列面积最大 商品陈列要尽可能占据更多的陈列空间,进场的单品(SKU)要保证至少20厘米的排面宽度。有多大的陈列面积就有多大的销量,抓住消费者的“眼球”是激起冲动性购买的第一步,只有比竞争品牌占据较多陈列空间,才有更多的销售机会。 11. 紧邻主竞品 陈列区要和主要竞争品牌放在一起,明星产品要和主要竞争产品放在一起,突显产品特色。君不见有可口可乐的地方多半都会有百事可乐吗?记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古训,你的产品经常和什么产品在一起,长久以后消费者就会认为这都是一类产品,同时你的主要竞争对手的消费群体也正好是你的目标消费群,你可以借竞品的号召力为你引来顾客,再通过促销人员和促销活动成功拦截对手的潜在顾客。 关于作者: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