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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醋王”冒险“闯红灯”的公关思考 “陈醋王”是成都三圣调味品厂于1993年6月研制成功的一种新产品。据检测它不合任何防腐剂,无细菌、无杂质、无化学药剂,是全国首家无污染香醋。正如该厂厂长张琦强所说:“在人类生活环境日益严重污染之时,能为人们提供一些绿色食品,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 然而,市场形势变幻莫测。自93年8月份该产品投放市场以后,销售量并不乐观。穷其原因,除售价略高于其它同类产品之外,还有一个公关的原因就是产品的知名度太低。为此,厂家不惜血本,开始在公关与广告宣传上大做文章。于是乎,一场围绕着“陈醋王”闯市场的公关营销战役,揭开了序幕。 1993年12月5日,成都三圣调味品厂在发行量逾百万份的《成都晚报》和《四川晚报》上刊登广告,声称“阴天吃醋不要钱”,凭报纸广告可在成都红旗商场、西郊商场、双桥商场、跳伞塔商场、建设路副食品商场五个地点领取一瓶该厂生产的“陈醋王”。 于是,多年不见的排队现象又在繁华的西部大都会出现了。“醋海风波”骤起,“争醋吃”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从7日清晨6点起便有些居民开始在红旗商场门口等待,至9点钟商场前已聚集上千人。一时间人潮汹涌,万头攒动,人们挥舞着手中的报纸拼命向前挤,互相推搡、踩踏,自行车挤坏了,有人挤伤了,旁观者切断了慢车道,交通为之堵塞。商场内的发送人员顾此失彼,手忙脚乱。赠醋已变成了抢醋。 红旗商场一见大势不妙,连忙高挂免战牌,商场保安人员严阵以待,守护着那道摇摇欲坠的卷帘门…… 几乎同一时刻,其他四家商场的发放活动也一样乱了阵脚。一切全砸了。 无数的消费者心中涌起一种被戏弄的愤怒!他们质问商场,孰料商场声称毫不知情,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也正为物质与名誉方面的损失而恼火。这样,一场官司不可避免地打到了工商局。 1994年1月17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明天吃醋不要钱”虚假广告案件作出正式处理。处理决定称“肇事厂家成都三圣调味品厂擅自用商家名义,不兑现广告许诺,造成不良后果,其宣传的虚伪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顶,因能及时登报向商家和消费者致歉,决定从轻处理。罚款三万元。有关广告公司未经许可即借用5家商场名义,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项,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87元,并罚款3000元,发布广告的报社疏于审查,发布厂虚伪广告产生不良后果,亦做出相应处理。” “陈醋王”冒险“闯红灯”,换来的却是“陪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对这一案例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思考,从中应获得哪些前车之鉴呢?
这是一次失败的公关营销活动。策划者抱着侥幸的心理,欲用猎奇的手法来达到“一鸣惊人”的目的,但因违背了有关的法规与客观实际,其结果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用错误的手段,打了一场错误的公关 仗”。追思这一公关案例,从中可以引出下列的公关恩考。 思考之一:公关以真诚和真实为本,切忌在公关态度上“玩火”。 一位在国外吃过公关“洋面包”的女士在谈到公关的原则时说:“公关以真诚为本。以真诚为前提,放屁都是公关,以虚伪为前提,公关等于放屁。”这句话虽然讲得过于直露,且有某些不雅之嫌,但它无疑道出了公关的真谛:真诚与真实是公关的生命。企业与公众的各种沟通行为,只有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公众,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信赖与支持。特别是在回报公众方面,只有报之于真诚的奉献之桃,才能收到理解与信任的回报之李。任何欺骗公众的行为,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陈醋王”以12000瓶醋的区区小数,却在拥有百万读者的报纸上口出狂言:“明天吃醋不要钱”,并声称“一张报纸一瓶醋”。两者之间的巨大差距是一个稍有头脑的人都应认识到的。这种“明赠”与“暗欺”的行为,岂不是在借让利之名,行愚弄公众和沽名钓誉之实吗? 思考之二:公关营销的策划要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努力克服盲目侥幸的心理。 市场经济是一种风险经济,它要求公关策划者必须能够正视风险,承担风险并最终战胜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产品要实现自身的经济价值,就首先必须经过市场的“惊险跳跃”(马克思语)。市场犹如一双“看不见的手”,它既操纵着消费者的行为,也主宰着生产企业的命运。由此可见,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而无法回避的。然而,有风险并不可怕,关键在于面对市场风险要不断提高风险意识,搞好科学的调查和预测,尽量地减少风险度。只有那些善于收集,正确运用信息的公关营销策划,才能够站得高,看得远,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这方面,国内外许多优秀的企业都十分重视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并善于针对市场风险,制定科学的危机公关措施。这种有备无患的意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明天吃醋不要钱”这一公关营销活动的策划,就缺乏应有风险意识和危机公关的科学对策。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盲目地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在干变万化的市场风险面前做游戏。这种不顾客观实际;缺乏科学调查和预测的不良行为,既违背了公关工作的科学程序,也必然使自己陷入盲动主义的公关误区。 思考之三:公关营销的策划要有科学的公关定位,在公关目标与公众对象的选择上要有准确的定位,切忌“四面出击”,贪大求全。 所谓公关定位,是指策划前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准确的市场信息,对活动目标与活动对象进行科学的界定。以便做到心中有数和有“的”放“矢”。一次专门性公关营销活动的定位,其活动目标与公众对象不宜定的太高与太泛。目标定的太高,其往往欲速则不达;公众对象定的太泛,则难以做到有“的”而放“矢”。“陈醋王”冒险“闯红灯”违背了这一科学规律,急于求成,四面出击,不加限制地确定公众对象,让男女老少齐上阵,大打“抢醋吃”的“人民战争”。这种“毕其功于一役”的错误定位,到头来只能是自食其果。 思考之四:公关营销的策划,追求新奇,但不能猎奇。 公关策划的创造性特征,要求策划者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信心,从别人不敢想,不敢做的方向独辟蹊径,在人人司空见惯而人人又没有想到的地方打开缺口。但是,公关策划的创造性不是漫无边际的乱思乱想,也不是违反科学规律的胡作非为。而是要以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真善美的内容吸引公众,反对一味地追求刺激。“明天吃醋不要钱”的策划就违背了公关策划的科学性原则。它在“不要钱”这一商品交易最敏感的问题上刺激公众,而又在“不兑现”这一最实际的问题上玩花招,这无疑是在引火烧身。其结果只能使自己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总之,“明天吃醋不要钱”这—危机公关营销案例,给公关策划者们留下了众多的思考: 假如“陈醋王”视公众为“上帝”,以真诚的态度与行动回报公众。言必信而行必果,那么公众的感情会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吗? 假如策划者把风险意识作为一种基本素质去不断地锻炼和提高自己,事前做好科学的公关调查和预测,不就可以降低甚至避免风险了吗? 假如把“吃醋”改为“品醋”,把目标公众定在科学的层次上,并事先做好信息反馈工作,那么还会出现这场难以控制的“抢醋风波”吗? 假如把“不要钱”改为适度的让利,不就可以出现皆大欢喜的良好结局吗? 然而,“假如”毕竟是“假如”,时间不会倒流,事实难以改变。但愿这些“假如”在今后的公关营销策划中能成为“事实”,使中国的公关营销策划事业更上一层楼,步入新天地!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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