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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不能当酒卖! 前段时间笔者发现一些调味品企业也学白酒品牌推出了“年份产品”,象保宁醋不仅有“一年陈酿”还有“三年陈酿”,三年陈的价格基本是6元多,而该企业推出的“手工酿造”已跃至8元以上。其实,酒业品牌通过玩弄“年份”概念本就不可取,有的厂家可以说并没有尝到甜头,而调味品牌此番跟风效仿,无疑同样难成气候,从跟本上讲,已走入了品牌竞争的误区。 一、“年份概念”难正“品牌价值回归”之名 调味产品多年来一直是利润摊薄,附加值较低,以食醋为例,从一定程度讲,一瓶食醋的成本和一瓶普通白酒的成本几乎差不多,但白酒可以卖到十几二十元,调味品却是望尘莫及。近年来,虽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过由于调味产品毕竟是老百姓的主流消费品,所以多数品牌都还是“不活不死”的现象! 调味品牌要提高附加值,要创造更多的赢利,光靠增加市场的量化是不行的,归根结底还得实现品牌价值回归,通过提升品牌价值,走出价格竞争的低层面,从而进入品牌竞争格局。近年来,一些老字号和名优品牌都在不断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或多或少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打“年份”牌却是一大败笔。 如果说酒打“年份”概念倒还情有可原,因为喝酒的人都知道酒是“历久陈香”,而调味产品,特别是食醋,虽然保质期较长,但上了一年以上,储存就得注意质量、口感等方面的质变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醋如果保存不好,在夏季都容易发毛长蛆,而上了三年,恐怕就更玄了!虽然我们不知道今天的企业在产品工艺、储存技术及硬件设施等方面是否已经全面得到了改良,但就本着这个疑问,恐怕多数消费者都会想得到。表面上看,“年份概念”的推出能提升价位与利润空间、促进增强品牌的厚重价值,其实,只会弱化品牌的形象,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笔者在一些商超中了解到:一些“年份”调味品其实走得并不好,一方面是“年份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位拉距太长,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另一方面由于价格太高,多数消费者一时很难接受。所以,从根本上讲,“年份概念”很难为调味品牌的价值回归正名。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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