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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治窜货? 对于部分家电企业来说,比如,某些“本土化营销From EMKT.com.cn”比较厉害的合资企业,对窜货是比较认同的。因为他们的网点和市场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和部分二级中心城市,广袤的二三四级市场都是他们的空白区域或弱势区域。这些合资企业利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中国传统旺季节假日,通过一级市场的大连锁渠道,往下面二三四级市场大量“低价倾销”自己的产品,既能抢占底下的市场,又能打击、分割国产品牌在二三四级市场的市场份额,同时还能分化底下的优质渠道商。合资品牌是对这类“窜货”是非常青睐的。 但是,对于大多数家电企业来说,尤其是本土知名品牌,都知道窜货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是必须彻底根除的一个毒瘤。从规范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加强企业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管理,减少企业内部间、客户间的内耗与无序竞争,保证自身经销商的合理利益不受侵害,各个企业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来防治窜货。 这里,我们就来简单谈一谈如何防治窜货这个话题。 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什么是窜货。通常来说,窜货是指以分公司或办事处(驻外分支机构)为单位,一次性窜货达到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且必须是跨区域销售,即构成窜货行为。 窜货经历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以下三种主要类型: 1、连锁客户的窜货。包括:连锁客户自身系统内的窜货,比如某个连锁客户,北京集中采购一批货物,然后发送到唐山、石家庄、天津等地;因为厂家在各个区域的结算价格和零售价格不一致,使得厂家的同类产品在各地市场不同渠道的价格不一致,从而引发众多纠纷,这就是典型的连锁客户自身系统内的窜货。 此外,连锁客户的货物进入其他销售渠道,也属于连锁客户的窜货。某些全国大型连锁客户,在二三级市场力量并不强大,甚至没有铺设网点,但是它想零售、批发全部都做,还想将网点和产品都覆盖到底下二三四级市场,这时,它就希望通过集中采购、包销定制等方式,借助“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将产品低价“销售”给下面的二三四级经销商。由于一级市场供价较低,所以综合来算,这些连锁客户不但扩大了销售规模,增加了自己的网络覆盖率,同时还收获了丰厚的赢利;但是,这类窜货对本土企业来说很不划算,因为大连锁的这种窜货,严重影响到了本土企业在二三四级市场的网络建设和赢利水平。在这方面,大连锁和本土知名企业根本没有共同话语。 2、客户和客户之间的窜货。这又分两类形式:一类是自己的客户窜货给异地的客户,而这个异地客户也在经营自己的品牌,属于“同门”之间的窜货,这类窜货往往占主流。另外一类窜货是自己的客户窜货给异地未纳入自己管理的客户,异地未纳入自己管理的客户之所以经营自己的品牌产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因为该客户实力不强,企业看不上眼,而企业的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利润空间较大还畅销,所以客户窜货过来主动帮忙“零售”,这算是一种相对较好的窜货,但是容易引发企业在当地原有的客户和窜货客户之间的纠纷,并产生一系列坏的后果;二是该客户主营其他品牌产品,但是考虑到该品牌在当地影响较大,为了打击该品牌,故意窜货过来,借打击该品牌来主销其他品牌,这类情况非常普遍。两类情况都对企业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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