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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化营销:嵌入酒店终端的隐形翅膀 “生动化就是销量”,我们很难考究出这句话的原版出处。也许它本来就无从考起,是大家在日常销售工作中共同总结出来的集体营销From EMKT.com.cn谚语。 “看得到、买得到、乐得买”是可口可乐在上世纪末叶在中国市场一直沿用的针对“消费产品”的销售行为口号,而现在它又提出新的针对“消费需求”的销售行为口号“想得到、乐得买、买得起”。多么了不起的生动化营销创意。从关注产品到关注消费者,从纯粹的感官刺激到微妙的情感诱导。就象营销史上著名的4P到4C的自然进化。 透过可口可乐的生动化营销创意,我们不妨反观一下酒水类产品在酒店终端的生动化营销发展史。 酒店终端的传统生动化模式 酒水类产品在酒店终端的传统生动化营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 产品销售型的生动化展示 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产品展示型生动化营销。通过酒店终端前厅、吧台的产品堆箱展示;专用展柜、冰柜、菜柜的产品展示;酒柜、餐桌的产品瓶体展示。向消费者强制性传递企业的产品概念。这种生动化展示因其直接、形象等优点,深得各酒水厂商青睐。并成为酒店终端生动化营销的主要手段风靡至今。它的缺点是太过专注于“产品概念”的传达而忽略了“品牌概念”的引导。 二、 消费引导型的生动化展示 消费引导型的生动化展示已初显生动化营销进步的迹象。比如酒水厂商把自己的品牌形象或产品形象融进酒店终端的店招、条幅、灯箱、霓虹灯和酒店日用消耗品中。当然还包括酒店终端相当抗拒的立地POP,悬挂POP和无比讨厌的粘贴POP等。 从直白的向消费者灌输“产品概念”开始向消费者暗示“品牌概念”,传统的酒店终端生动化营销模式已经出现细微的变化。只不过这种变化还略显呆板和无趣。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创新酒店终端的生动化营销,从而避开与竞品的正面争夺战,使之成为助升产品销量的隐形翅膀呢? 生动化营销的前提条件 一、 充足的生动化营销费用预算 大多数企业在制订全年营销费用预算时,在广告费用预算上向来不惜重金,却从来没有将生动化营销费用单列出来。最后就会出现企业的品牌和产品广告在空中狂轰乱炸,而地面却看不到生动化配合和产品展示的尴尬局面。有的企业错误的认为生动化就是POP,于是指使广宣部设计制作一批印刷物,便草草了事。根本没有将生动化营销工作当做重要的营销内容统筹规划。这也就造成大量的粘贴式POP被营销人员浪费掉,回过头还向主管抱怨自己在店主和市容监察大队那儿受了多少委屈。 要想把生动化营销做出新意、做出效果,并让酒店终端乐于接受,企业就应该把生动化营销费用象广告费用一样单列出来。让营销人员有钱去进行生动化创新。制作一些真正与酒店终端适应对接的生动化物料,展示企业的品牌形象。 二、 保持统一的企业VI识别系统 由于营销人员的个人素质、文化水平不一。让他们自主创新生动化展示时,很容易变形企业的VI识别,从而破坏企业统一的品牌形象。所以,市场部与广宣部应做好审查、监管工作。营销人员在进行生动化创新时,要事先把设计小样报广宣部审核,再到市场部备案。确保企业VI识别系统的统一性、规范性。 另外,还要考虑到生动化物料放置的环境因素,采取相适应的广告材质,应对诸如室外阳光曝晒,风雨吹淋后可能导致的脱落、褪色等化学反应。力争把最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展示给消费者。 三、 建立一支生动化意识强的营销队伍 生动化营销绝不是阶段性的搞运动。应是企业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营销工程。企业要把这种生动化意识植入营销人员的大脑。通过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的生动化技能;用生动化绩效考核,强化他们的生动化意识;用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激发他们的生动化热情。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生动化营销团队。 四、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 生动化营销因为涉及到酒店内、外部形象的改变,甚至可能影响到市容、市貌的整体形象。营销人员在进行生动化工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向工商、公安、市容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事先做好报批工作。对于消协、街道办、居委会等特殊社会监督服务机构,也要提前与他们做好沟通与协调。从而保证生动化营销工作一路绿灯。 当具备了以上生动化营销的软硬件后,营销人员还要掌握一定的生动化创新策略与技巧。随着市场竞争状况的改变,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随之也会改变,生动化营销的方法与技巧更是千变万化。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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