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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娃”之争看跨国公司的品牌意识 张晓冬: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亚太区合伙人(香港) 中国From EMKT.com.cn财产规划与管理研究会会长(香港) 蓝维维:南都周刊副主编 2007年7月3日的杭州,夜晚,被卷入“达娃之争”的娃哈哈员工与经销商一道,对外表演了一场节目。节目经过精心安排,曲目于是别有深意,《保卫黄河》、《智取威虎山》、《心甘情愿》……娃哈哈的创始人宗庆后亲自上台,与员工一同高歌了《团结就是力量》、《保卫黄河》等振奋人心的革命歌曲。 历经数月,达能和娃哈哈的并购事件仍在冲突升级之中。达娃”之争,引发了国内企业对品牌在国际化发展中的深度思考。 随着中国企业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并购越来越多,企业该如何树立“品牌意识”,规划好企业的“品牌战略”,处理好“品牌资产”? 本报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国际信托与跨国公司战略规划业务的中国财产规划与管理研究会会长(香港)、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亚太区合伙人张晓冬。 “达娃之争”与“达能陷阱” 南都周刊:“达能陷阱”是沿用宗庆后的话,严格地说,这并不是一个表明我们立场的词,但我们不妨对跨国并购中涉及到品牌的纠纷,从中国企业的角度统称之为“达能陷阱”,这里并不含褒贬之意。你作为一名律师,是如何看待所谓的“达娃之争”和“达能陷阱”的? 张晓冬:我并不同意说这是一个陷阱,但为了表述方便,姑且同意你沿用宗庆后的说法。所谓的“达能陷阱”,事实上是一个涉及企业品牌的商业纠纷。达能早就有品牌战略规划,而且其规划远不止只是收购娃哈哈品牌。更深远的品牌战略是让达能而不是娃哈哈这个品牌响彻中国市场。在合资之初就设定了涉及品牌纠纷的适用中国境外法律,以及娃哈哈品牌归合资企业所有,非合资企业使用娃哈哈品牌需要合资企业董事会授权。这可能就是所谓的“陷阱”。这涉及到一个企业是不是做了品牌战略规划。在我看来,品牌是企业财产,越是出名的企业,越是值钱的财产。麦当劳最值钱的是什么?就是它的品牌。品牌规划其实是企业财产规划。 南都周刊:你能预测“达娃之争”的结果吗? 张晓冬:无非是两种结果:一是和解,因为继续争持下去会导致两败俱伤,从目前看,达能的股票市值也受其影响在下跌,无论对娃哈哈还是达能的品牌都带来不良影响。二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这其实就是一个商业纠纷,相信不会涉及到国家和民族的因素,不要牵挂这些因素看,中国政府应该不会出面干涉。那就有可能根据当时合同约定作出仲裁。 南都周刊:如果回到当初,你会建议宗庆后如何规划娃哈哈的品牌? 张晓冬:其实有很成熟的办法,这需要了解跨国公司的品牌意识。如果当时宗庆后先生做了品牌规划,把商标权设定为个人持有,或者设立信托,由一家中立的信托公司持有,再通过商标授权给娃哈哈的工厂及企业使用,就完全可以避免今天的品牌争执。假如娃哈哈在合资前注意到了商标的持有问题,就不会导致今天的纠纷。这样品牌就更安全了。 南都周刊:但是,如果当初不把品牌放到收购范围内,达能也许不会出钱收购。 张晓冬:其实未必。这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品牌意识和品牌战略。娃哈哈不但是一个驰名品牌,其企业所建立的销售渠道也是达能所希望通过合作取得的。品牌可以评估作价,但是销售渠道很难评估。所以,合资当初我们的企业家应该明白自己的价值,哪一块资产可以合资,哪一块不可以合资。我觉得娃哈哈品牌就不可以合资,而应该中立,由企业家本人或信托持有。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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