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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南方都市报, 2000-09-07, 访问人数: 3783


  “我国的医院要分家了,医药也要分家了!”这是2月26-27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传出的信息。这一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改革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医药、医院为什么要“分家”?分家意味着什么?其间有什么难度?老百姓到底可以从中得到多少实惠?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系列的采访。

  百姓反应喜杜绝医生大处方有了药价知情权

  把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府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各种经济手段,调控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既有利于国家有限的财力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倾斜,又有利于增加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要。其好处不容置疑,老百姓能从中受惠是自然的事。

  一些深受看病费用太高之苦的人们听到医药分开都表示出了热烈的欢迎态度,认为这下医生可没法子开大处方了。今后医院门诊药房变成了药品零售企业,并要公布药价,病人自然就获得了知情权。

  忧药店买药是否安全看病取药是否麻烦医生诊金是否提高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医药分家表示担忧。首先是吃药是否放心的问题。不少人认为除了几个大药店,到其它药店买药不安全,他们吃药的百分之百信心来自医院而不是药店。其次看病是不是会变得麻烦。大部分人认为在医院看完病立刻拿药方便,如果以后都要到外面药店去拿药会不会浪费时间。尤其是开处方的医生和药店沟通较少,药店不知对方开什么药,医生不知对方有什么药,结果病人为个处方也要跑几趟。还有如果药品流通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药价降不下来,加之完全切除了医院药品这块收入,医院为逃脱困境是否会把医生诊金提高,这样老百姓不是更倒霉?

  医药分家事出有因

  按照规定,凡是经销商卖给医院的药品,医院可以将价格上浮15%(中医院可以上浮30%)出售。这部分差价就是医院所得的利益。

  医院的收入由三大块组成,即政府投入、技术与劳务收入、药品收入。在政府投入少、技术与劳务收入又无法增加的情况下,药品收入无疑成为医院经费来源中的主力军。

  在我国,医生开方,药房取药,这延续了几十年的看病方式为何到现在要改革,其实是事出有因的。

  规定药品上浮差价归为医院所有多年来,我国一直将卫生部门作为非盈利性机构。但由于政府补助少得可怜,医院又需要大量资金生存发展,因此政府便采取了“以药养医”的政策。按照规定,凡是经销商卖给医院的药品,医院可以将价格上浮15%(中医院可以上浮30%)出售,这部分差价就是医院所得的利益。可以说,就是靠吃“药”这碗饭,让全国大大小小的医院生存下来,并发展到如今拥有B超、CT、MR,以及对付肿瘤的各种“刀”,少数大医院甚至连PET这种国际上最先进的检测仪器也具备,而这些设备动辄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后果以药养医政策导致看病喊贵在实施“以药养医”政策的初始阶段,老百姓对医疗需求层次相对较低,且停留在“ 吃药治病”这个层次上。很多技术含量高的外科手术当时没有开展,更不用说一些边缘的治疗方法。所以一直以来医院的技术性收费极低,体现医生技术劳动的就是几毛钱至几块钱的挂号费和少量手术费。而医院的收入无外乎三大块:政府投入、技术与劳务收入、药品收入。在政府投入少,技术与劳务收入又无法增加的情况下,药品收入无疑成为医院经费来源中的主力军。在利益的驱使下,原来十几元可以看好的感冒现在动不动就要上百元,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的现象日益严重。近年来,国内一些大、中型医院从药品采购和销售中获得的利润,一般要占整个收入的50%-70%。仅广州市卫生局直属的13家医疗单位,三甲以上医院的药品经营额均占医院总经营额的50%-55%之间,且越是基层医院,药品经营所占利润比例就越高。这种恶性循环,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因而近来看病太贵的呼声越来越高。

  改革医药分家出台终止恶性循环政府也认识到只有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经济利益,才能杜绝临床开大处方、滥用药现象,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同时,把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以便国家将有限的财力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倾斜,吸纳更多的社会投入,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要。于是一个将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两个“分家”最终出台。

  各方说法

  医院说法一  割了心头肉医院咋发展

  卫生部为了控制“以药养医”的不良现象,不得不出台政策,强行规定所有的医院药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 46%,超标部分一律由卫生主管部门没收。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医院犯规,宁愿一年被罚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也在所不惜,毕竟药品收入这一块肉实在太肥。如果硬把这块肥肉割走,政府又不增加补贴,医务人员的技术诊金又未提高,医院将处于瘫痪状态。

  一家拥有2000个员工的市级医院财务科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医院1999年的收入为3亿元,其中医疗收入1-2亿元,药物收入1-6亿元,利润为2000万元。但当年的总支出为3-8亿元,其中医疗支出1-7亿元。算盘一拨拉,还亏了120万元。如果把药房收入给划出去,亏损额有多大就可想而知。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今年打算盖一栋住院楼需1-2亿元,一接到医药分开的通知,便开始为资金犯愁,要知道去年医院药房为该医院带来2000万元的利润。一旦把药房分出去了,这楼怎么盖?

  医院说法二  社会开办药店能否保证安全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启敏指出,门诊药房改为药店,那住院部药房怎么办?如果医院的药房全部社会化,管理上会不会带来困难?他认为,医院的药剂科都全部分离出去成为药店,一些问题的协调似乎不好解决,甚至会带来一些“扯皮 ”现象。按规定,医院里的药剂人员配额比例是技术人员的4-6%,而社会上的药店只需一个职业药师就可开店。这样的技术力量能否配得上医院用药要求值得怀疑。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郭衡指出,现在虽已在一些定点药店实行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但目前国内群众的医学知识水平不高,许多人根本不懂选择药品。再者,国内许多药品厂家的说明书常回避副作用,没有在医生的指导下对症下药,容易使病患者走进治疗误区。

  专家  做足分家准备工作 保证医院发展空间

  一些专家则认为,医药分家是可行的,但必须做好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医药分开核算、管理,如何弥补医院因药的分割而出现的窟窿,保证医院有发展的空间,同时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老百姓也才能从中接受更好的服务和治疗等等。

  各界人士  看病太贵药价太高并非全是医院责任

  关于一系列的医改问题,近日召开的广州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广东省卫生厅工作会议都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对话。

  不少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到,看病太贵、药价太高,不应把矛盾全部集中在医院一家身上。医院拿来拿去不过是药品15%的差价。而很多药从出厂价转到医院手中已是翻了几番,以医药分开来控制滥用药的确是一个有利的手段,但国家如不同时控制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药价一样降不下来,到时又把诊金等技术费用提高,如此“两头翘”,老百姓负担更重的局面将在所难免。

  一位政协委员提到,他们从一家医院了解到,一支成本仅为0-9元的维生素针剂,转到医院已变成20多元,再转到病人的手中已变成差不多40元。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利润,除了医院明赚了15%以外,这当中有几个可能,一是生产厂家虚报成本;二是中间的环节太多,层层批发;三是医生拿了回扣。

  据了解,在美国,一级的医药批发单位才一两家,而仅在广东大大小小的医药批发单位就有近千家,中间环节太多,药价自然高。另外不少厂家虚报成本,蒙混过关,有的一打上合资企业身份便利用国家一些优惠宽松政策把药的出厂价升得老高,难怪不少医院的领导笑说自己是在为药厂打工。因此,严格意义上政府部门应从整个流通环节来抓药价,才能使老百姓真正受惠,否则医院可能变成为一个毫无意义的牺牲品。

  部门负责人  医药完全分家无法一步到位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黄庆道和广州市卫生局局长叶国雄接受记者采访时却一再表示,现在提医药分家不准确,现在要做到医药分家也不可能,应提为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较准确。这两位负责人均认为在补偿机制未健全的情况下,医院资金的窟窿怎么补、药房谁来接手管理经营、病人用药安全如何解决等问题尚无法搞掂。因此今年只能做第一手工作,即开展全民性医院成本的测算和分析工作,促进医疗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之后将积极组织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制定实施办法后再推广。并计划用三年多时间在我省重新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同时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让医院的门诊药房独立核算,照章纳税。

  解决措施药价问题  政府定价招标采购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正在酝酿一系列政策控制药品生产企业的重复建设,鼓励大型医药企业兼并市县级医药小企业,推动药品零售业连锁化经营,整顿药品的流通秩序。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障用药、预防用药、必要的儿科用药和垄断经营的特殊用药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定价,今后医疗机构要实行药店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吃药安全问题  药师驻店买药把关加强监督杜绝假冒

  医药分家后,“大病进医院、小病上药店”将成为老百姓自然的选择。因此,关于吃药安全问题,政府已做了一些工作,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试点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管理,在实行该管理的药店中将有执业药师和驻店药师,为病人买药把关。目前在深圳和广州的采芝林、健民两家医药连锁店已作出这样的尝试。

  此外另一“定心丸”则是来自刚成立的广东省药品监督局的“行政保障”。以市场执行监督为主的药监局,将重点采取两项措施治理当前药品市场严重泛滥的“假冒伪劣”,从生产、流通到零售进行全过程监督,让患者吃上“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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