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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和专柜销售的产品如何应对国家限制出租柜台 1.在2007年8月8日SFDA最新发出《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496号)全部6条中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这些规定对连锁药店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地震,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答:只能这么说,对于一些中小连锁药店和个体单店,和一些主要靠收取营业外收入来赢利的药店来说,不啻是一场地震,但对于规范的连锁药店来说基本影响不大。另外对于连锁药店总代理、高毛利品种主推、自有品牌产品的药店方通过行政任务销售等类似出租柜台的行为,该通知并未明文取缔,因此也无法规范这一行为。 2. 目前全中国的大部分连锁药店和零售药店的经营情况并不是很乐观,他们的年销售额增长的并不多,而且同行业间激烈的竞争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其中连锁药店为了减少因房费带来的压力,大多数把柜台转租出去或是经营一些与医药无关的物品来减少开支,但是现在的SFDA新规定中第一条明文规定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这相当于阻断了药店创收的一个主要方面,对于此您有什么看法和解决方案? 答:我的看法是: 出租柜台是恶性价格竞争和彻底租金不断攀高所造成的,其主要危害一是造成GSP形同虚设,不能保证药品质量,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出租者往往靠一些品质并不是很好的产品,但却是价格奇高,以专柜电台报纸炒作的方式,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三是过度强行推荐,没有用药安全可言,造成不合理用药,形成药物不良反应;四是药店经营者转嫁房租和管理费用压力,坐收渔利。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SFDA的规定是对的。对于连锁药店的规范发展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是有益的。 连锁药店应对的策略主要是: 第一:依靠门店管理、品类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来提升赢利水平; 第二:依靠专业服务和会员制管理来提升客单价和顾客忠诚度,从而提升营业额。 第三:依靠多元化来提高营业额和赢利水平 第四:投资店面门面物业,以次消化持续上涨的店面租金,而非转包。 3. 连锁药店的经营遍布全国,在个别县级以下的城市中,药店的销售人员并不具有医药学基本知识,这种现象受当地的条件限制。地方小学历高的人很少,但是现在条文中明确规定了销售人员的条件,连锁药店到底以后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答:这个规定在大中城市也许可以实行,在城市和县城,对销售人员的限制是行不通的,这是中国目前城乡差距和中国社会的二元化社会确定的,只能是逐步实施,因此连锁药店如果想进军中小城市市场,可以和当地的职业高中联合培养相应的人才才有出路。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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