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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不应自设门槛 日前,国家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程,首批试点三个省份,如果顺利的话,年内可望在全国铺开。 大多数人对政府此举拍手叫好,认为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但也有人表示担忧,这种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做法,会不会制约农村地区市场经济的发育? 那么,如何看待“家电下乡”工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家电下乡”无疑利大于弊,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物质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工程的实施,对拉动内需(农村需求)也将产生积极作用。 但是,有人表示,家电产业本来就是高度市场化产业,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家电产品下乡,有揠苗助长之嫌。 有落选企业就私下抱怨:我们的产品同样是国家免检,我们在农村也有很好的销售,为什么我们的消费者就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这种抱怨并非无事生非。实际上,有不少人担心此举可能会制造新的不公。 因此,“家电下乡”的操作思路需要调整。 首先是调整入围产品资格。目前,只有部分企业、部分产品(只有彩电、冰箱、手机三种产品)入围下乡补助之列。还有很多同样具有法定资质的企业和产品没有入围。这对于那些没有入围的企业和产品显然不公。因此,应该放宽入围限制,只要具备免检资格的产品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而不是人为地划分为三六九等。什么品牌好,什么品牌不好,让农民自己去选择,要充分相信农民的判断力。我相信那些质量不过硬、品牌形象不够好、维修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的企业,农民会抛弃它们。 其次是调整入围产品档次。目前入围的产品档次,明显偏低,彩电最高不超过1500元,冰箱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这个价格范围内的产品,基本上属于中低档产品。以彩电为例,1500元等于剥夺了农民享用平板电视的资格,对于缩小城乡电视产品的差别不利。 仍以彩电为例。有数据表明,2007年中国三四级市场平板电视销量已经超过200万台,预计2008年将达到500万台。可以说,三四级市场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平板电视产业快速增长的强大动力。1500元只够买一台低档的29英寸CRT电视,连买一台最低端15英寸液晶电视也不够。 因此,放宽人为的限制,实际上是给农民更多的选择自由,对厂家来说也是公平的,也体现出我们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 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细节需要注意。首先,要确保下乡产品的价格随行就市,该涨的涨,该降的降,不要让下乡产品成为“计划经济的特区”,不要让市场经济规律在农村失效。每年家电产品都会经历几次大的价格调整,尤其是彩电产品,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产品贴上了“下乡”的标签,而划归市场经济的另类。其次,县乡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农民消费者及时、足额拿到财政补贴。应该说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国家补贴农民的专项资金被挪用或不能及时到达农民手中的情况,早有先例。因此,县乡两级政府应该适时组织财政、商务、市场管理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确保政府对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作者系著名家电产业观察家、企业新闻传播From EMKT.com.cn专家。甲春秋传媒机构策略总监,联系电话:037169352860、13523033066,电子邮件: liubc2007@vip.sin.com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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