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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总监的有所不为 古语云: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说到领导和管理亦是如此,比如背负营销From EMKT.com.cn重任的营销总监,其中多数人很清楚“有所为”,但对“有所不为”却未必很深刻领会,那么哪些方面需要“有所不为”呢? A. 损公利益之事坚决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既然选择了一家公司效劳,凡事就得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老板,这不仅是岗位要求、职业素质,更是职业道德,因此做事之前首先要想到公司的利益,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设身处地的为公司利益着想。凡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公不肥私等事一律不能做。当然有损客户利益、员工利益、社会利益的事也不能做,这都是最起码的要求。或许有营销总监说我高调,说老板先不仁我后不义,是老板损害了我的利益我才损害公司利益。其实凡是建立职业经理人体系的品牌企业,其大多数老板还是比较仁义的,也有少数老板的确不怎样,对不仁义的老板我们应想法阻止他的利益侵害,比如通过合同约束、法律诉讼等。当然预防办法也有,一是入职前全面充分调查企业和老板为人处事,如调查结果不好直接不加盟,二是一旦发现老板很差就立即辞职免受其害。现在社会比较开明,是非自有公断,如果营销总监被企业侵害利益,相信没有人说营销总监不道德。一个称职的营销总监总会把自己溶于企业当中,自己就是企业,企业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自然站在企业利益至上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 B. 争功推过之事必须有所不为。 经常听人说营销下属业绩做的好与坏,直接代表了营销总监,如果下属做得好,是营销总监能力突出领导有方,反之下属业绩不好,则是营销总监能力一般领导无法。这就跟老师教学生一个道理,从学生的考试成绩就能看出老师的教学水平。很少有人说,营销总监很优秀就是下属不才,因为有什么样的营销总监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当然营销总监必须有用人自主权,否则此条无从谈起),如果下属不才营销总监也好不到哪里去,营销总监和下属无法割裂开来,尤其老板或外人没必要说清谁的成绩谁的过错,在他们看来营销优劣是整个营销团队的事情。可是现实中有些总监有成绩有功劳总是抢在下属前面,而过错、失败统统归罪于下属,自己定位不准、心态不正、太过虚荣,到头来在下属中权威尽失,甚而下属纷纷离职,自己也弄得灰头土脸卷铺盖走人。这是典型的幼稚病,站在高度从全局出发,营销团队中任何一员的成绩或失败,都是以营销总监为首的整个营销团队的业绩体现,成绩不用抢老板也会记到你账上,过错或失败想推也推不掉,因此聪明的营销总监总是把成绩、功劳让给下属,而把过错、过失自己独揽,这样既能凝聚人心树立权威,且能彰团队精神和负责态度。 C. 拉帮结派之事绝对有所不为。 有些营销总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营销总监职责本是立足营销管理,他却搞个人崇拜、勾心斗角、派系斗争,这些总监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我者千方百计利益照顾,甚至违规做事都迁就。凡逆我者、不捧我者,划入死牢,事事发难,甚而开除。整个营销团队弄得乌烟瘴气,一片白色恐怖,营销下属无心做市场,一心考虑该怎么给营销总监拍马屁,因为做错了事不要紧,跟错了人才麻烦。其实营销总监是营销团队的首脑,首先应该团结下属、争取下属、教育下属、感化下属,凡事公正、公开、公平,对下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德,力争团结所有人员,团结才有力量,有力量才能完成销售目标。派系和小团体主义只能得一时之意,最终害了公司、害了营销总监,也害了营销下属。对营销总监来说,下属、同僚只有团队合作,没有派系之分,只有合作才能共赢,派系斗争则是多败俱伤。因此营销总监要成就事业,首先要心胸博大,有容人之量,团结争取凝聚所有团队成员,切不可搞拉帮结派之事。 D.越位错位之事务必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首先要对自己的角色正确定位,不越俎代庖做下属之事,不冒然犯上做老板之事。正确领会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知道哪些工作该做,哪些工作不该做,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一定做好,工作范围之外的事谨慎对待不乱插手。超越职权的事请求老板支持或授权,授权下属的事,要跟直接受权人沟通,不要越过下属找下属的下属,分好层级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即使到市场正常检查也要跟直接下属有所交代。当然营销总监对市场或属下员工的督导、暗访、抽查、纪检可以不受本条约束。 D. 妨害隐私之事一定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的职责是抓营销管理,营销工作之外的事应酌情去做,当做则做不当做就不要做,象对老板、下属等的隐私更是绝对不要干涉,比如生活、家庭、婚姻、经历、出身、作风、缺陷等方面的隐私,就是知道一些隐私也要收口如瓶滴水不漏。更不能把隐私作为把柄要挟老板或威胁下属,如这样做损人害己得不偿失。营销总监要光明正大,带头弘扬正气,不乱讲话,不传谣言,杜绝谣言,保护个人隐私。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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