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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划出一条抑郁的弧线 两年前,南京轰轰烈烈地推行药房托管,寄托了业内人士的殷殷希望;两年后,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尽可能地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的模式,并未撼动以药养医的格局。 据报道,5月底,南京市九家市级三甲医院改革即将全面进行,在三级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南京市政府一直倡导的“药房托管”模式并没有在此次改革中得以体现。 对于最初倡导托管药房,并且在数量上占南京一、二级医院85%左右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医药)来说,这个由其最初设定并积极参与的“药房托管模式”似乎也将走到尽头。 一个寄托了业内众多期待的行业模式,为何在短短的两年后,就似乎要“寿终正寝”了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何谓“药房托管”? 所谓药房托管,主要是指在保证临床用药的供给及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将医院药品供给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委托药批经营,药批则将药房药品收入按比例返给医疗单位。同时,医院药房、药库的库存资金由经营企业承担,医院药品可实现“零库存”,不仅降低医院成本,还能减少药品中间流通环节。 通过此定义,可以发现药房托管存在几大“先天不足”: ◆先天不足之一:药房托管的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让利于患者——然,此前的医药药房进货渠道繁杂,国有、私营、个人,只要持有相关合法证件,理顺医院各级关系后,皆可将各色药品铺进医院药房;药房托管后,流通环节能真正减少并让利于患者吗?答案是否定的。比如说南京医药,托管了医院药房后,可以自行将自家的产品顺利的铺进药房,从某一方面来说,是减少了药品的流通环节,但问题的实质是,南京医药不是药品生产企业,而是经销企业,其铺进托管药房的产品,不是百分之百的首次由生产流程进入商业流程,具体达到几级,尚无法推算。因为历史的演进,现阶段仍有大量二批三批甚至四批医药企业在生存,并且活的很是滋润,如果诸如南京医药似的药企能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形成寡头竞争,如家电零售业的国美苏宁,就能控制并且减少中间流程。现实情况却是,全国有数千家医药批发企业处于药品流通的中间不同地带。如此众多药批的存在,却寄希望于“药房托管”就能减少中间环节,让利于患者,不免让人觉得有蜉蚁撼象之惑。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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