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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本空调业界11年前比对营销法则 作者:户井田园子 编译:端木清言 近来关于节约能源的呼声高涨,从空调业界PR(公关宣传手册)中「比××年前节约能源×%!」的表述中也能印证这一点。「与11年前相比节约能源×%!」成为各大空调品牌2008年度的新产品画册上最常用的节能宣传口号。可是,如果稍微留意11年前这个数字的话,你会产生为什么不是10年前、12年前或者其他的数字,而恰恰是11年前的疑问。“是不是买的越早节能效果越不好?”甚至也有人认为这是空调厂商们故弄玄虚,愚弄消费者的“伎俩”。不过,这一次厂商们也许被“冤枉”了。那么日本空调厂商11年前比对营销From EMKT.com.cn法则的奥秘何在呢?让我们一探分晓。 ■空调更新换代周期约11年 对于节能宣传而言,如果以数值表示,与1年前比和与几年前的产品相比,差距之大显然不可等量齐观。那么为什么不干脆与15年、20年前相比呢?这样数据的差别不会更大吗?对比的结果对于厂商而言岂不更有利呢。但是,对于想购买新空调的消费者来说,过于久远年代所对比出来的惊人数值也许并不具备吸引力,反而更容易消费者的质疑甚至反感。厂商当然不会做“出力不讨好”的无谓比较,也不会让好不容易挤出来的广告费打水漂。 于是,『空调购买更新周期』成为产品性能改进对比的基准。根据某制造厂商的调查(当然更多的人倾向于认为并不是某制造厂商单方面调查,而是日本空调行业中立性质的权威专业机构日本冷冻空调工业会(JRAIA)所发布的调查报告),空调的平均购买调换周期是10.8年,因此各空调厂商将年度产品与11年前本公司产品进行节能、制冷、环保、省钱等关键性价比指标的比较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日本空调厂家为什么不是像中国空调同行一样匿名比较市场现有的竞争对手产品,那是因为日本实行的是比中国更加严厉的广告宣传法规。公平交易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消费者基本法、消费者契约法、制造物责任法(PL法)、家电回收法、商品表示法、广告宣传法等完善的市场法规体系及执法能力、力度、违法成本等使日本空调厂商望而却步。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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