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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执法者”还是“执令者”? 在社会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的某些官员号称执法办事,执政为民,但实际上是执行某领导的指令办事,执政为领导,哪里把什么“法”放在眼里,甚至有人说自己是“国家罗汉”(方言是流氓)。比如说某事拖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解决,某领导来了,现场办公,于是10分钟内迎刃而解。或文件递到领导手上,某领导关心了一下,有了批示,就很快办理了。看看我们的领导多么伟大,多么体察民情!可我就不明白了,这个事到底该不该办?取决于什么?取决于领导,还是事情是不是符合法规?取决于领导,那是典型的人治,取决于法规,那是典型的法制。 据历史资料记载。当年对孟良崮惨败,负有重大责任的汤恩伯,担惊受怕,迟迟不敢去南京接受新职。半个月后,才硬着头皮,去见蒋介石。岂料蒋介石竟当着众将,勒令其跪下,举起手杖就打,致使汤恩伯满头是血,浑身是伤,最后狼狈地爬出客厅。按道理将领在战场上,出现了问题,或被枪毙,或被降级,都有“军法论处”,而不能用私刑代替法令。象蒋介石这样处理,怪不得国民党军官眼里,只有校长的威严,而没有上司的法令。回想起,我们的企业中,有无这样的现象呢?老板在企业中,相当于独裁者,他有无上的权威。员工出错时,要怎么惩罚呢?是按照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罚,还是被叫到办公室里面,劈头盖脸给一顿臭骂?如果是小企业的话,怎么做都无所谓,反正就那么几个人,就那么几条枪,老板可以完全掌握全局。如果是大企业的话,动不动就把个人感情,夹杂到管理中去,用私刑代替法令,就有问题了。 公司为什么要有制度呢?一个原因是制度可以减少沟通的成本,让所有的人就某个工作或观念,达成一致,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把管理者,从繁杂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专门处理例外事件。制度还有个重要作用,是对管理者形成制约,防止他滥用职权,干预别人正当的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害。你有没有发现周围的管理者,有的是执令者,而有的是执法者。对于员工来说,也是一个道理,你到底服从公司的制度,还是上司的指令?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你到底听哪一个?现实工作中,往往执法者痛苦,承担了很多责任,而执令者快乐,得到了某些人的喜爱。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跨国大公司里,讲法制的多,讲规则制度和流程的执法者多,在本土民营企业中,讲人情的人,讲兄弟朋友和面子的执令者众。 其实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正是因为有感情,才是群居的,才在历史的长河中,成为了胜利者,于是把感情洋溢在周围,那是很合理的。而在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个牟利的组织,管理者是老板请来,给企业创造最大价值的人,执行制度就是理所应当的了。管理者天然和制度是有矛盾的,是有冲突的。人生来是自由的,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但制度让管理者失去了部分的自由,当然员工失去的自由更多。于是有的管理者,总想跨过公司的制度,来干预手下的工作。甚至很多大老板,既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制度的破坏者,到头来还问:“为什么屁大点事,都要找我?我养你们这些人,全都是吃白饭的?”当你按制度走时,流程上稍微耽搁了一下,他又说:“为什么不早点来请示我?耽误了工作,你负责?制度是活的,人是死的!干活要动脑筋!”老板永远都是正确的,于是公司围绕老板转,象马车离不开马车夫一样,而不是围绕制度和流程转,不能象个汽车,可以随便换司机。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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