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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与品牌建设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伴随中国经济奇迹般腾飞发展涌现出大量具备有很高市场价值的成功品牌,其中一些佼佼者如海尔、联想已经初步拥有了全球范围的影响力,它们已经成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软实力积累的现实标志。这一成就的背后除了中国企业的创造努力,也离不开政府扶持的积极促进,特别是国家品牌战略的重大作用。 一、中国的国家品牌战略回顾 自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推进名牌战略,在国家的名牌战略体系中先后形成了“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系列评选,并对入选品牌实施了特殊保护和优先支持等多种扶植鼓励政策。 回顾我国品牌建设30年走过的历程,大约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1年,中国的品牌经济处在启蒙阶段,企业对于品牌的认识还普遍停留在商标层面。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02年,品牌经济步入了发展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名牌战略的实施作出批示,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支持发展名牌的措施。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品牌经济提升加速,全国掀起了创建自主品牌的浪潮。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品牌形象不断改善,知名品牌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仍处于追赶和从属地位,自主品牌出口不足10%,如何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使中国从制造大国转变为品牌强国仍是我们要面对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政府培育、扶植企业品牌的成功经验。 二、 韩国政府大力扶持IT品牌企业的经验 20年前,中国和韩国的信息产业发展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但20年后的今天,韩国IT产业形成了以几家大公司为龙头的完整的“技术创新链条”和“产业链条”,部分电子信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电子信息产品产值从1990年的127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2128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韩国信息产业在某些领域已大大领先于中国。 韩国IT产业得以飞速发展,是政府多年培育和发展IT品牌公司的结果。1997年在严重金融危机导致制造传统行业低迷难振背景下,韩国政府选择加大对IT产业的推动和投入。通过法律政策、投资补贴、税收贷款、市场引导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0世纪90年代,韩国政府为适应向信息社会迈进的形势,开始推进电信服务市场私有化改革,持续推动IT产业的市场竞争和私人投资,陆续在电信市场引入竞争导致IT产业结构性变革,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刺激了电信服务市场的竞争,促使电信服务提供商的数量和规模都大幅增长。 韩国政府对IT品牌企业进行了大量包括资金、政策在内的市场扶持持续多年,直到其本土企业已可和国外竞争对手完全抗衡时,才向国外企业完全开放市场。但这种扶持不是简单的封锁,它仍然向国外开放部分市场,只要这种开放对本土企业发展有利。这激发了产业和企业自身的快速、持续成长,促进效果显著。 韩国政府促进IT产业发展、尤其是大力辅助品牌企业的实践中,以下突出经验特别值得中国借鉴: 1.韩国政府有选择地将本国基础较好、可能形成国际竞争优势产业中的品牌企业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长期持续扶持; 2.韩国政府对品牌企业的扶持的内容,主要是通过产业政策提供市场空间、创造最终需求; 3.韩国政府在扶持品牌企业过程中,依照市场经济规律注重保护成长发展与适度竞争刺激的平衡; 4.韩国政府始终尽可能地避免对产业和企业运作的直接干预。 三、在现有国情下,我国各级政府政府在企业品牌建设中应该如何发挥积极作用? 1.政府的首要责任是努力创建和不断优化企业品牌生存、发展的市场与法制环境。 例如破除地方市场保护主义壁垒,例如完善和执行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连锁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法制健全、自由竞争的品牌环境是政府的首要责任,也是企业品牌发展的基础条件,更是政府对企业品牌建设最大的支持。 很多时候,某些地方政府往往对此并不热衷,这些工作艰苦细致、漫长繁琐,不仅很难出“政绩”,还容易得罪人、甚至损害地方短期利益。 青岛做的很好,因此那里出了海尔、海信、澳柯玛、青啤、双星、英派斯、哈德门等一大批著名品牌,也能吸引朗讯、阿尔斯通等世界著名品牌落户。 2.政府还应对企业品牌进行长期的保护和监管 当企业品牌遭受不公正待遇或不正当竞争时,需要政府给予应有保护或协助声张权益。例如过去时有所闻的职能部门对企业索拿卡要的”吃唐僧肉“现象,现在时有发生的不良媒体或记者编造负面新闻勒索名牌企业的情况等等。还有越来越普遍的中国品牌进行海外并购遭遇政治阻挠、进军海外市场遭遇"反倾销调查和诉讼”时都迫切需要政府发挥不可替代的保护职能,或联络世界贸易组织协调、或进行相关政府间交涉、或组织企业集体应诉等等。 政府还应依法对企业品牌、特别是成功企业品牌进行经营监管和政策指导,预防和纠正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商业道德的不良苗头。对此要做到“不枉不纵”。如果不是“驰名商标、名优产品”免检制度,也许不会有那么多著名品牌质量滑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如果不是当地政府为了一地政绩、一己官途无原则地放纵、遮掩,三鹿此类企业恐怕也不会有如此下场。 从这个角度看,监管也是一种用心良苦的“保护”。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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