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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虚”字不破,民众看病贵“贵”字依在 新医改的核心是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里面应该有一个逻辑关系,首先应该是“看病贵”,由于“看病贵”导致一系列的“看病难”,所以,新医改政策中应该首先解决的是“看病贵”,如果“看病贵”得到很好的解决,“看病难”只是增加投入的问题,解决起来要容易得多。 “看病贵”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药价高,药品价格是医改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笔者认为甚至是决定医改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新医改政策中关于药品价格有诸多政策,如“基本药物制度”、“医药分开”、“零加成”、“集中招标采购”、“政府定价”等,其实,这些政策和方法国家历来就在实行,一些地方也一直在不同程度上尝试这些方法,这些做法本来就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谈不上医改的核心,这些其实也都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让民众受惠。 药价贵是事实,药价贵的根本原因是药价“虚高”的“虚”字,关于药品价格的改革应着重在“虚”字上入手。 例如,一个患者去医院看病,假如医生给患者开了115元的药品,医院的进货成本是100元,医院的利润是15元。我认为医院赚了15元钱,并不贵,是应该的,相比其他的零售行业来说,不是贵反而是便宜了。但是,这100元的药品,市场上的流通采购成本不会超过30元,如果让一个医药公司去采购这些药品,可能还要远远低于这个价钱。那么这中间的70元钱到哪去了呢?当然首先是医院内部各主要环节和医生人员的一个分配,其次就是药商的利益所得了(这里用药商而不是用医药公司这一名称来特指具体做这个药品生意的人)。所以,这才是药价“虚高”的根本。 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不仅特殊在“药”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商品,更特殊在营销From EMKT.com.cn学上产品的“4P”理论上,药品的购买决定权和使用者是分离的,也就是说,掏钱买单的是病人,而决定买单的却是医生。所以一旦掌握购买决定权的人趋利,病人就是最大的受害者。 如果实行“零加成”,医院不赚15元,病人会减轻这块心甘情愿付出的15元“负担”,但是病人不情愿付出的70元的负担,能解决吗? “医药分开”也许会说到体制问题,当然体制会决定一切,有了好的体制,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是医院是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医药分开”的,只要有“医药不分”的现象比如还存在住院药房,或者门诊药房指定一家药房甚至设在医院内部,就是“换汤不换药”。 “集中招标采购”、“政府定价”、“降价”等政策或方法,我们国家本来就一直在实行,但是在“掌握购买决定权”人面前被粉碎得一塌糊涂。医院各环节为了获得这“70元”的利益,严重背离市场规律,医院不采购低价药,医生不开低价药。药品市场行情本来瞬息万变,而招标是一年以上才举行一次,中标的品种价格当时中标是最低的,但是没中标的品种为了抢占市场,纷纷降价,招标后一两个月时间,中标品种价格反而是最高的。招标是药品高价格的保护伞。“集中招标采购”、“政府定价”、“降价”这些政策或行为,医院是没有这个需求的,应该是决策部门的一厢情愿或是“单相思”。 “基本药物制度”反响很大,笔者却不以为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00四年九月十三日发布的医保目录,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里面分了甲类医保和乙类医保,甲类医保和乙类医保的报销比例不一样,甲类医保报销90%或全报,但是甲类医保产品主要是普药,市场价格非常低,比如青霉素、头孢唑林等产品价格不到1元,按道理是可以受惠于民的,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医院基本上没有这些普药产品,即使有,也没有医生处方。可见“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不了药价“虚高”的问题的。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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