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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策略分析(下)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其一、地域的选择。进行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选择目前不太发达但是具有经济增长潜力的地区,同时国家政策的扶持也是相当重要的。选择不太发达的地区是因为地价等成本较低,初期投入相对发达地区少,意味着未来潜在收益率提高。 其二、项目的选择。尽管公用事业整体上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但稳定也有高低之分。通常建设期长的项目收益较高,因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因而收益中必然有一部分是风险补偿。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中,有必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必须进行严格的项目论证。 其三、控制投资数量。由于公用事业投资所需资金量巨大,投入产出周期长,时流动性较差,因此这种投资在整个资产经营策略中的比例不宜过高。如果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数量较小,则应投资于流动性更强的项目。 3、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行业,投资方向主要是处于初创期或进入成长期的新兴企业,具有风险大、潜在收益高的特点。国内的风险投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随着国内二板市场的推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将逐渐完善,而且,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从外部条件,投资客体的角度来看,目前在国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同时,企业集团资金数量大,能够满足风险投资进行项目群投资组合操作的资金需求。 企业集团从事风险投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直接进行投资和通过发起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由于在风险投资的实际操作中,投资项目的发掘,培养和风险/收益评估要求很高的专业水平;在新兴公司的成长过程中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介入其经营管理,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高;风险投资的退出过程中需要专业化的操作,因此,我们认为,企业集团进行风险投资,以上述的第二种方式为宜。同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高风险特性和前述资产经营的原则,风险投资在整个的投资额中应占较小比例,不宜超过5%。 (二)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的最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强,适合于投资组合的调整,目前主要的投资品种有国债、股票、基金券。 1、 国债。风险小,收益稳定,最近发行的三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14%。由于其风险/收益特性十分明显,在此不作详细分析。 2、 股票。目前国家对于国有企业股票投资管制已经放松,国有企业既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配售,也可以参与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从目前的状况看,在一级市场对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优先认购是风险较低而收益较高的方式。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每年通过这种方式投资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总体收益的比例达25%——50%。因此企业集团采取这种投资方式比较理想。 另外,企业集团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企业集团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优点是可以自主进行风险控制,决定投资策略和投资品种,决策比较迅速,但缺点是企业集团内部缺乏股票二级市场操作的经验和人才,专业化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因此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委托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在下面将有分析。 3、 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券的投资从目前看也是比较理想的投资方式,从我国证券市场新基金两年来的实践看,大部分都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了良好的收益。 (三)资产委托管理。 这种方式优点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操作,不需要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专业化程度高,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并有效地管理风险。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并不仅仅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还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风险投资等的操作来实现收益。采取这种方式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是受托人即代理机构的选择。选择的标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其一,以往证券业务自营的业绩。这一点反映了代理机构操作大资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决定投资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其二,操作风格。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反映在操作风格上就表现为积极型和稳健型。企业集团处于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应该选择风格稳健的代理机构。 其三,风险管理水平。代理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金的安全性。 (四)策略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于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策略提出以下建议 1、 根据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结合,并兼顾一定的流动性的原则,建议将投资分为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和流动性较差的股权投资两部分,各占50%左右。 2、 在股权投资中,对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可占30%——40%,这部分资产的流动性相对较强(资产质量好,易于转让),但风险较大。产业投资中,公用事业投资可占50%——60%,风险投资占10%左右(总量的5%) 3、 在证券投资中,建议将50%左右的资产投资于基金,30%以上投资于国债,20%以下投资于股票(因为风险较高,如果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可适当提高比例。) 以上是通过对目前的市场状况的定性分析确定的一个比例,有必要随着市场状况的变化作出调整,但是调整的频率不宜过于频繁,否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或造成流动性损失,较大调整(幅度以投资比例的5%为界限)的时间间隔以一年为宜,平时只适合进行微调。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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