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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职务寻租行为防范 有做食品的朋友向我诉苦,每到年节,各商场、超市的分部主管便纷纷素要红包,令其很觉反感却又无可耐何。审视现状,这类问题在国内企业中已是相当普遍,这里面有企业文化的、制度的或者是个人素质的问题。然而究其根源,这是一种典型的职务寻租行为。在这里,我想从寻租行为产生机理对其加以探讨,并从中寻找出应对方法来。 寻租(rent-seeking)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在讨论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一篇论文中最先提出的,它又被巴格瓦蒂称为“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DUP),即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活动。 对租金一词,现在一般解释为: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到的款项中的那一部分,也即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不需要吸引资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种分配上不必要的支付款项。也即是说,租金是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 众多关于“寻租理论”的文章,大都集中于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行为,而对企业中的类似现象鲜有涉及。 要出现寻租,首先得有设租的存在。正如同前些年价格双轨制才有了官倒一样,现阶段的国企改革,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经营者与组织自身的目标相背离,加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实现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落实,依然存在所有权人真空,从而管理层被动设租成为必然。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出现寻租行为便不奇怪了。 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一个重心就是明确界定产权,完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真正分离。这是规范化的市场经济运作之基本要求,也正因此,我国的市场经济呼唤职业经理人队伍。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职务寻租行为,其设租者往往是上级主管。比如个人绩效评定、升迁、权限范围等,都会成为其寻租的直接原因。中层干部寻租行为产生的机理与企业高层寻租行为的原因是相同的。 影响到高层经理人出现寻租行为的另外一个相关因素是所谓权利拥有者也即权人的效用。个体拥有的权利可以给他带来一定的收益或者好处,我们把这称为权利效用,用U来表示。它由两部分构成,即单纯权利给权人所带来的效用,也即权人的薪金效用U1,和权利给权人所带来的附加效用U2。即U=U1+U2。 从经济学讲,高薪养廉就是增加权人的薪金,使得薪金给权人带来的新的效用U1′,能够大于U,用公式来表示就是U1′>U1+U2。从而权人利用权力给自己谋取利益的动机大大降低。 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国企经营者的选择和待遇问题却迟迟难有大的变动。春兰集团的改革是最近才发生的事,而象海尔、长虹则到现在还是相当不对称。而同一时期,几乎所有的国企领导人,其灰色收入可能亦即其特权效用却有着非常大的空间。这两方面的特点,使得公式中的U1远无法和U2相提并论。由此亦可得出,简单的加薪是不足以消除职务寻租行为的。 寻租活动被称作是人类社会的“负和博奕”,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通过引起经济扭曲而导致效率损失。为了防范当前企业经营中出现的越来越普遍的经理人利用职务寻租行为,提高企业整体效益,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愿与同行探讨。 一、 制度第一,总经理第二 建立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建立量化标准,消除特权思想,全面树立制度第一、总经理第二的观念。树立规范化的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高层经理的有意识设租行为。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员选拨,在规范的标准下,选拨范围首先是被制度进行过淘汰了的,超越制度的寻租行为不具有经济可行性。 二、 依靠专家,减少设租可能 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尤其是在组织机构设置及事务流程设计时,依靠管理专家,对授权方式和权限范围的明确界定,提高组织内控性,将产生寻租机会的可能降至最小。 三、 公平待遇,降低附加效用 在企业管理人员待遇上,实行公开及竞聘方式,对组织提供的免费服务,进行严格限定,从而提高其收入透明度,降低灰色收入引发的职务诱惑。 四、 严格处罚,提高寻租成本 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可以用成本与收益概念来分析。当寻租虽有可能,但其风险(也即机会成本)与可能的租金得益相当时,管理者主动寻租的行为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这方面,新加坡政府惩治腐败的严罚措施可资借鉴。 五、 加强教育,净化组织文化 对企业员工队伍进行常规化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强有力的团队文化的形成,可以从道德上提高企业经理人的自觉意识,有利于防止主动寻租行为的产生。 六、 积极参政,推动政府行为变革 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运行机制的深层次的改革力度和成效将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经理人寻租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改革越彻底,经理人寻租行为发生可能性便越小。明确界定政府及其各部的职责和权限,消除诱发腐败的制度前提,真正建立起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为企业经营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外部环境。这是牵扯到所有企业的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所有经济界的有识之士,都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小结 所有的防范措施都不会是完美的,同样,针对职务寻租行为加强防范也可能以牺牲企业经理人一定程度的积极性为代价。从另一方面讲,也无法完全杜绝寻租行为的发生。但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却能从最大多数来维护组织整体利益,维护企业投资人与正当劳动者的权益。如果能用寻租理论来清楚阐释并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改革过程的成本,使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更快更好! 作者现为中国矿大管理学院99MBA,主修市场营销;现为三德实业总公司市场总监。熟习企业战略规划和管理,长于企业竞争战略设计及实施,在市场营销方面有较丰富经验。欢迎您直接与作者探讨您对此文的观点和看法,作者的电子邮件为: jiaoyufeng@yaho.com.cn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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