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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销误区分析 提到深度分销,每家公司均有自己做法,而且理解与认识、操作都各不同!什么是深度分销呢?概括地讲就是渠道重心下沉!也就是指企业欲增强终端之掌控力、提升产品在终端铺市率、增加消费者购买机会的一种分销模式! 深度分销遵循的基本原理:销售量=网点数*单品平均回转量。如果将单品平均回转量视为常数的话,那么网点数量就决定了销售量!因此,网点数量也成为了深度分销之核心点、关键点!因为网点数量越多,说明产品离消费者最近、购买机会越大,则销售量越大;反之,网点数量越少,产品铺市率越低,则销售量越差! 下面结合深度分销过程实际,总结常见几种误区: 误区之一:未结合产品定位、盲目性地扩展销售网点; 深度分销之最终目的就是扩大销售半径、提升销售量。国内相当部分企业认为:产品在一二线城市销售甚好,在现代终端渠道具有一定影响力,故而认为产品千扁一律,同样适合三四级市场销售;原因很简单:一二级城市分布在东西南北区域,产品在一二级城市建立了一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故而拓展三四级城市十分容易!其实产品定位十分关健,不同之产品定位就决定其分销渠道。产品定位于中高端消费群体,零售价高于行业均价,则其销售渠道长度较短,渠道重心以一级城市现代渠道为主战场、二级城市为辅之渠道策略,如IT行业中“苹果”手机、日化行业之“云南白药”牙膏等等;如这些品牌销售半径覆盖到三四级城市,则产品铺市率与品牌知名度有可能提升,但产品有可能出现“有市无量”之现象,最终产品不但销售乏力,而且有可能给品牌也造成一定副面影响!国内消费层次千差万化,按马斯洛需求论来看:一二级城市追求品质、品牌消费为主,以达到精神上之享受;三四级城市消费概念仍以“价廉”为主,以达到解决“温饱”之目的。如最近回到老家一乡镇市场,看到相当部分消费者仍将“猪油”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哪知食用“猪油”可产生增加脂肪含量、致癌等严重危害健康之作用!正如我一做公司高管之朋友所言:任何精神层面的东西均系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建设适合产品定位之分销渠道十分重要!就如同为一二级城市之分销渠道,现代渠道与传统渠道所销售产品、消费定位等差距均十分大。因此,如果确实欲进行深度分销,不妨将产品按城市消费概念、渠道现状进行一定分类,再进入一定之分销渠道,利于产品铺市率与品牌知名度之提升!现将某快速消费品产品定位与分销渠道示 误区之二:市场级别界定模糊,渠道混乱 解决产品定位后,怎样选择与建立适合产品销售之渠道,就涉及到市场级别划分标准。国内大部分企业划分市场级别标准往往参考国家相关规定:如一级市场基本上为“省会城市、直辖市”为准(少数企业将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也纳入一级城市范畴)、二级市场基本上为地级城市、三级市场基本上为县级市场、四级市场为乡镇市场之划分标准。未分析产品定位与城市消费水平,故产生本定位于中高端之产品进入了消费购买力较差的一级城市,出现产品滞销现象十分严重。如二级市场苏州市、东莞市、佛山市等等,其GDP分别相当于西南西北地区很多省份GDP总值,消费购买力也不知是内陆某些一级城市好多倍,故而产品与渠道发生错位,进而发生费用投放比例失调等现象。实际上,如上述某企业划分一二级市场基本上参考“人均GDP”或“GDP总值”来划分一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基本上界定为GDP过千亿之城市,如09年刚好100个;二级市场,基本上界定为GDP位于100亿与1000亿之间城市,如09年刚好183个;三级市场,基本上界定为GDP为100亿下城市,共2944个;四级市场系乡镇、乡村市场。这样一来,一级市场基本上为大部分省会城市、经济特区、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二级市场基本上以地级市场为主、也含少部分较差的省会城市;三级市场基本以县级城市为主、含少部分较差的地级市场;这类市场级别划分较于客观化、而且适合上述某快消费品实际,其准确率较高,划分标准较简单。当然,如想准确率更高,可以参考人均GDP,但划分标准较为复杂化!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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