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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治理,高效能社会的试金石 江西宜黄的强行拆迁,古往今来在神州大地屡番上演,被欺负的只是升斗小民,本来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倒是一句“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地方官的“肺腑之言”,让全中国人再也无法回避了。急于作为的父母官,变成了人民利益的破坏者,勤政与苛政的界限原来是那么的模糊。三聚氰胺事件的虎头蛇尾,其逻辑基础是保护民族乳业,可结果呢,蒙牛与伊利的恶斗从此愈发猖獗。而近期卫生部门“铁酱油”的新发明,喊着为人民健康着想的口号,而无敌舰上却分明悬挂着海盗旗。 网络时代下,政府机构的管理问题层出不穷,和谐社会每天都发生如此多的不和谐。问题千头万绪,现象千变万化,粗浅说来有“四化”:其一,目标自我化,无成本的资源获取,引发非理性施政目标,个人的野心往往掺杂其中;其二,手段破坏化,快字当头导致不择手段,先破后立却往往破而不立;其三,约束形式化,监督考评的内部人把控,不捅破天之前,问题当成颂歌唱。其四,考核唯数字化,GDP增长率与升官速度的密切正相关,是很多干部铤而走险的兴奋剂。 政企不分,曾经是国营企业僵化经营体制的代名词。以政治方式治理企业,造成有限资源的无限浪费,犯了企业经营的大忌。而若是反过来,以企业经营的理念和手法来管理政府机构的话,效果却截然相反。政府好似一个超级大公司,只是管理起来更为复杂,因为其经营目标除了经济效率还有社会效益,但也不妨借鉴一下公司化管理经验的成败得失,以效率促效益,和谐社会就有可能从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和人民福祉。 人民群众是社会的所有者,政府机构则是被授权的代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如同投资人与经理人。因为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合约的不完整性,所以就必须依赖制度化的公司治理方式,就目标、原则、决策机制、利益分享和冲突解决达成一种合同关系,以便清晰的配置双方的权、责、利。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等三者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利益获取和分享。若将公司治理结构与社会治理结构对比,人民群众则是所有者,党政机构是董事会,官员是高级执行人。 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公司化治理的决策管理意义要远大于法制价值。本人常年从事企业营销From EMKT.com.cn咨询,试图从公司决策管理的角度先剖析一下政府机构的管理问题,然后畅想一下如何借鉴公司化治理方法,提高政府机构的管理效能。依我看来,当前政府机构的管理成效虽有明显改善,然尚有四大病症隐隐作痛、余音缭绕: 1、战略执行的“软脚症” 坦率地说,政府机构的战略目标制定是花了很多功夫的,数字严谨、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容纳了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和社会名流的多方意见,确实对中国持续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种系统、科学、细致的战略制定体系,也值得国内大中型企业学习和借鉴。 战略目标只是开始,战略执行最为关键。政府机构的战略目标分配,普遍存在机械平均化,资源像分果果一样地划拨给各个层级,看似公平,实则不效率。而且,这种层级化、指令式的任务分配方式,还会导致一些地方不择手段地完成目标,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驴屎蛋子外面光,隐患无穷。前一脚似乎迈进了达标区,而后一脚则身陷项目重复建设、城市疯狂扩张、地方盲目招商的泥潭,战略执行的软脚症实则是社会资源的虚耗病。 2、管理方式的“官僚症” 很多地方政府机构,庸人多、能人少,患上了几十年前的日本企业的官僚病。论资排辈的年功轮序制,制约了年轻人上升的空间,又让无所作为的中老年人过于安逸。对于求安稳、混饭吃的公务员阶层还是有吸引力的,而对于那些胸怀大志、经世济民的人来说,要等到自己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机会,渺茫的很。从激情到淡然,失去了服务社会动力的死水一潭,又怎能服务于千变万化的社会呢? 而无退出机制的终身制,公务员队伍愈加庞大,官民比也达到了历史最高值。汉唐盛世,做功不可没的就是精干高效的政府管理机构、藏富于民的治理理念。那些行政能力弱的人,如果换成其他工作,对自己、对社会也许都是一个价值再创造,而若是一味地“赖”在公务员里,就耽误了自己、祸害了社会。 3、目标考核的“唯数据症” 唯GDP的经济发展模式,业已补充了民生指标的考量,但地方发展唱主角的还是数字指标,GDP、招商引资占去了政府机构绝大部分的精力。没有发展,就没有幸福,其实就是先发展、后幸福,然而逝去的幸福以后真的可以补偿吗? 中国这个超级大公司里,有着无数二级、三级、四级子公司,每个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差异很大,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级子目标,而不是从上往下的做简单除法。可以学习企业的量化、质化的双重指标法,在经济发展数据的基础上,制定可执行的质化标准,并确定不少于40%的权重,从而防止竭泽而渔式的表象化发展。 4、过程监督的“单极症” 科特勒很早就在《营销管理》就阐述了过程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过程质量决定结果的好坏。一个企业,每个月乃至每周一次对销售额、现金流、负债率、股价等过程经营要素进行多极化监督和考评,保证企业发展始终处于可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 政府机构的过程监督,主要是上级考察为主、民间上访为辅,容易产生报喜不报忧的大团圆局面。像秋菊山庄变成了上访农民的羁押所,就是抹杀民间监督的一种特别手段。江西宜黄县的强拆事件,如果没有发生极端的自焚事件,恐怕县领导们还一直被上级表扬着。城市网民的发言自由度有了一些,而农民却很少有民意上传的通道。出了问题再严查,其实就是变相放弃日常监督的临时救火而已。政府机构执政的过程监督,应该更多地让位于人大、民意代表、社会公众和大众媒体,不能变成了内部人查内部人的自我监督。既然管理的前提是“人性恶”,那就不能天真地依赖官员的自觉性和高尚道德,监督应该有些干货了。 地方政府机构的公司化治理,就是适度借鉴企业管理经验,把行政式治理建立在效率效能双优化的基础上。唯效率马首是瞻,也许是宜黄官员为自己喊冤的借口,用江西另一位官员的说法就是“没有我们这些强拆的地方官,你们这些评头论足的知识分子哪里能过上好日子?”。贪功冒进的伪效率,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满足小部分人,以毁掉生态环境、社会公平和子孙福利,来满足今天的一时之享。政府机构如此,企业也不乏气味相投者。 施奈德电气中国区总裁朱海,在讲到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时,只用了“人、品牌、社会责任”的短短七个字。一个看似唯利是图的外资企业,都能兼顾到员工和社会,而不是单纯的品牌价值,这就说明一个优秀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企业都能做到的事,政府机构就应做的更好。窃以为,政府机构的公司化治理可以从一下简单的四个方面加以落实,兼顾效率和效能,社会的和谐发展也许就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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