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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是后悔药,还是毒药? 2011年4月12日,商务部发《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被广大媒体和消费者称为“网购后悔药”!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作为有待规范的中国电子商务,怎么可能就有了“后悔药”?笔者认为,冷静期制度不但不利于消费者理性面对网购,反而怂恿消费者肆意下单,形成吃后悔药的惯性,破坏“诚信双向”原则。后悔药解决不了盲目冲动,只有商家经营者冷静营销From EMKT.com.cn和消费者冷静下单的双方互动,最终形成健康的网购环境,减少交易纠纷。 冷静区无理由取消订单的三大质疑 质疑一:取消订单所造成的成本为何由商家买单? 如果说是由于商家花哨的广告和诱人的促销活动,导致消费者的盲目冲动,错手下了订单,那么这种取消订单所造成的损失由商家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承担,没有任何逻辑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引导消费者趋向理性,正确认识对待各种促销活动,而不是去减少或预防交易纠纷。很多网民网购的直接动机是价格优势,正是这种“贪图便宜”的心智给商家抓住,让很多人后悔。如果我们经受住了各种诱惑,是不是可以少后悔或者不后悔呢?如果是因为鬼迷心窍,取消订单也要“交学费”的。 “冷静期”的出现让消费者没有了后顾之忧,肆无忌惮的购物冲动开始膨胀,冷静期成为了盾牌,随意下单,随意取消,形成恶性隧环。不但不能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方便,而且只会让消费者更加的“不冷静”。 质疑二:电子商务诚信危机单方就能解决? 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是依靠全方位的诚信建立起来的,单方的(商家)约束于事无补。一旦形成订单,双方就建立了诚信关系。消费者在“冷静期”可能会了解到更好的商品或更便宜的商品,或者是因为对商家的服务不满意而取消订单。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破坏“诚信双向”原则,助长消费者更加的“不诚信”。如果电子商务因诚信问题而出现危机,绝不是单方拥有诚信就能解决问题的,需要商家、消费者、政府、社会各界的“大诚信”,大诚则成,只有以“大诚信”作为保障,电子商务才能稳定健康的发展。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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