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 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的迫近,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的发展明显加快。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我国传统的物流运输企业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从传统的运输仓储企业转型为现代物流企业正是势在必行。但不能把电子商务只理解成网上交易,电子商务是通过因特网进行商务活动的新模式,它集信息流、商流、货币流、物流为一身,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和现代物流一体化的产物,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经济,是“新经济”的核心。网上的信息传递和信息经营,网上的交易,网上的结算等等都是依托互联网的新经济运作方式,也是网络经济的重要内容。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和现代物流共同创造出来的,是两者一体化的产物。物流虽然包含在电子商务之中,但是人们对电子商务过程的认识却往往只局限于信息流、货币流、商流的电子化、网络化,而忽略了物流的电子化过程。如果公式表述电子商务的内涵,可以表述如下:电子商务 = 网上信息传递 + 网上交易 + 网上结算 + 配送。 一个完整的商务活动,必须通过信息流、商流,货币流、物流4个流动过程有机构成。现在看来,商流、信息流、货币流可以有效地通过互联网络来实现,在网上可以轻而易举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但是这毕竟是“虚拟”的经济过程,最终的资源配置,还需要通过商品实体的转移来实现,也就是说,尽管网上可以解决商品流通的大部分问题,但是却无法解决商品的实际流通和配送。经济界对电子商务现在还没有进行细分的认识,电子商务还只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根据市场学原理,按照电子商务购销双方地位和主导作用的不同,可以细分成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卖方做电子商务,是销售型电子商务,称第一方电子商务。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产品销售。通过电子商务扩大销售、占领市场。此时电子商务是卖方的一种营销手段、竞争手段。 第二种是买方做电子商务,是采购型电子商务,称第二方电子商务。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采购优化本企业的供应,大幅度降低供应成本、稳定供应渠道、建立供应链。 第三种是中间方做电子商务,是服务型电子商务,称第三方电子商务。这种电子商务可以由市场上的中间经纪人、中介机构、人民团体甚至政府去运作,也可以由专业电子商务企业去运作。其主旨在于建立购销双方平等运作的电子商务平台,有效通过社会力量沟通买方和卖方,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使买卖双方及社会都获益。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