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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德鲁克之九:要事优先 德鲁克说:“有效的管理者必须经常检讨,他们和同事的工作计划,他们会问:如果我们还没有进行这项工作,现在我们该不该开始这项工作?” 知道不做这个工作,比知道要做这个工作,境界更高呀。大多数管理者,遇到问题以后,第一个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有效的管理者,第一个想的是偷懒的办法,他想的是如何不做这个工作。我们的文化里,倡导勤劳是美德,怎么能不做呢?怎么能偷懒呢?勤劳是美德呀。但客观地来看,德鲁克是对的,就像他说的那样“管理者首先要做正确的事,其次是用正确的方法做事”。 但往往什么是要事呢?上司安排的是不是要事?下属求助的是不是要事?政府官员来拜访,是不是要事?每个人对要事的理解不一样,自然工作的效果也是不一样。 在华为,就曾经有过省部级高官,到华为拜访,在门口苦等任正非的故事。显然华为认为政府来人,这个事情不是要事,而有的企业相反。其实这里无所谓对错,关键是不同企业的文化。华为凭本事吃饭,默默无闻地,低调地开拓全国,乃至全球市场,所以认为一个政府官员的到访,不是什么要事。要是整天接待政府单位,任正非就不要干正事了,华为也完蛋了。而对于地产商来说,一个小科员的到访,就是大事了,小科员要是不给批地,或挑毛病,可能搞死这个地产商。我们的教育界,不是也有佳话传出吗?教育部的一个小秘书一样的小人物,到某大学调研,一个20来岁的小姑娘,惊动了正副校长,列队欢迎,那些都是她爷爷辈的人。我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是怎么想的,更不知道校长大人,脸皮有多厚。 所以什么是要事,还和企业的性质有关。掌握你命脉的那个人,就是要人,无论他是什么职务。那个要人的事情,就是要事。其次是做了以后,带来很大经济效益的事,那是要事。或不做以后,造成很多经济损失的,那也是要事。 要事第一,在做事时,要遵守下面的四个步骤。首先要想能不能简化这个工作。其次想可否重新定义这个工作。第三想可否重新排列这个工作。第四想下属可否完成这个工作。所谓授权的道理,就在里面。这个特别像工厂里的管理一样。车间的工人用铁锹铲煤,要问一下可否不铲,可否可以用抓斗等更高效工具,铲煤是否可以合并在别的工序里面等。 总之有效的管理者,做事要有价值,不是事到眼前就马上开始,而是站在比这个事情更高的角度,考虑事情的具体情况。这就是IE工程中倡导的合并、删减、重组、重排。 郝志强说:“知道不做,比善于做更重要。管理者的时间是有限的,要放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来”。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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