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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研究:新《社会保险法》实施带给企业影响和HR应对策略分析 2011年7月1日新《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新《社会保险法》共98条,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个涉及民生的基本方面。本文就新法实施相关情况进行分析,以抛砖引玉。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出台意义重大 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标志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随着经济和市场的高速发展,社会财富分配机制的指导思想正在逐步落实邓小平“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决策,改革开放的成果逐步为全社会共同分享,对劳动者和民生的关注上升到立法的层面,意义重大。 《社会保险法》的操作细则还没有出台,今天距离7月1日还有两天时间,仍没有看到相关细则文件出台。根据相关报道,上海执行《社会保险法》将出来政府文件4个,部门文件6个,均是操作细节和实施细节方面的规程,目前还没有看到。 三十多年前,当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就已经预示了在国家领导层面关于“公平与效率”哲学辩证关系的立场倾向上,从最广泛的公平开始转向关注效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改革开放之前,左派观点统治中国,强调的人不能压迫人,人不能剥削人,强调公平,结果大锅饭并没有促进社会GDP的良性增长,这种忽视人的自私本性、拒绝承认人性在经济层面是自私自利的理论指导着中国经济在纯公有制的轨道上奔驰,经济发展被西方远远扔在后面,今天去朝鲜看看,那就是改革之前的中国的真实写照。 一味强调公平,会导致大锅饭,结果是效益难以维持,大量职工下岗。于是开始强调效率,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并没有明确指出说允许那一部分人先富,是工人阶级或是农民阶级,没讲清楚,也没有讲清楚允许用什么方法致富,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某种意义上对致富手段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种试验和边干边看的大胆态度。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洗礼,在强调效率的情况下,社会阶层日益分裂,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贫富差距日益拉大,中国大地出现了真正的贫富悬殊。以上海为例,截至2011年初,共2200万人口,亿万富翁5.5万人,千万富翁88万人,当然吃低保的也很多,月收入在两三千块的占上海总人口的65%以上,月收入5000块以上的占总人口大约25%,月收入过万的不到5%的总人口数。 看来,一味强调效率会导致贫富悬殊,不利于和谐社会。怎么办?从右向左,政策上要进行宏观调控,否则贫富悬殊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极有可能会演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导致改革开放经济成果存在被摧毁的可能性。现在虽然不可能再出现文化大革命,但新社会矛盾、劳资对抗矛盾、贫富对立矛盾、社会仇富心理等,正日益蔓延,人民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不一致,社会财富日益通过公司制集中在少数勤奋、有资源和能力的人群手中,这些人形成新的阶层,经济上有了钱,这些人在政治上要不要发言权?另一方面,社会暴力犯罪上升,以苏州、上海等为例,新增暴力犯罪中,80%以上的都是新的农民工犯罪,年龄在26岁以下,社会上“官二代”、“农二代”、“富二代”等反映社会阶层差距的词语通过网络已经成为流行,甚至出现了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等等。(参考:沈宗南、张京宏 《社会阶层与营销From EMKT.com.cn分析》上海世新,2009) 从这个背景上分析,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从政策上是正确的,方向上是清晰的。《社会保险法》是关注民生、体现中央报告中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具体立法体现。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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