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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纯化的4个方法--《药品DA怎么做?》(之五) 营销From EMKT.com.cn历史上,有一个营销概念“三阶段”划分法,包括USP(独特销售主张)、品牌形象和定位时代。 与面向大众的OTC品种可以通过品牌形象或USP实现动销不同,临床用药面对的是高度专业、相对理性的人群,而且治疗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以品牌形象塑造的作用很微弱。 对于临床用药,品牌形象是通过各种活动自然形成的结果,而非如快消品一样,通过塑造形象带来销售。比如,络活喜的“奔跑金人”形象是通过大范围的广告宣传,让我们有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而不是因为塑造这个形象带来成功。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一定要摆正。当然,有效的公关策略,也可以实现品牌形象带动销售,但其内核一定含有产品学术上清晰、鲜明的利益点。 因此,如果算上定位的经典的三种方式,外加USP,可以概括为四种方式。分别概括为独特卖点、先入为主、背靠大树、站在对面。四种方法中,其实都贯穿着一个主题,那就是占据“第一”的心智认知。使用何种方法,取决于产品所处品类的竞争状态和认知情况。 第一种方法:独特卖点 独特销售主张(USP)核心观点有三:第一,它是一种鲜明的主张;第二,是有销售力的,消费者感兴趣;第三,竞争对手提不出来或没提出过的。 药品本身高科技属性决定,USP策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策略。许多专利药、独家中药、原研药都可以通过USP来制胜市场。 先声药业安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粉针剂)上市时,宣传的卖点是“无需皮试”。罗氏芬宣传的,是它“一天一次,抗菌活性维持24小时”,这都是USP策略的一种表述方式。 再比如,当面对通用名药物竞争时,很多外企原研厂家普遍宣传的一个卖点是“外国进口原料”。这就是一种USP,因其观点鲜明,医生普遍对外国品质有认同感,说“崇洋媚外”并不夸张,而这一点,也是仿制药企业所无法提出的。 独特但没有销售力,是应当极力避免的一种误区。 而第三条观点则告诉我们,这种主张的独特性,不一定非要自己独有,哪怕这是大家所共有的,也就是说,这个主张即使是品类共性,但只要竞争对手没说出来,消费者又是感兴趣的,产品也可以率先提出,作为自己的独特卖点,来建立品牌。 在业外,广为人知的经典是,霍普金斯为喜立兹啤酒提出的“每一个啤酒瓶都经过高温蒸汽消毒”这个USP,乐百氏纯净水就凭着“二十七层净化”。 特治星(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早起也曾经推广过“广谱抗菌,控制感染”,但到了有同质化品种时,在该品类中,第一个开始提出品类所具备的共性特点“低附加损害”。从认知上,第一个发声的,就会被第一个感知到。 很多的治疗领域,在最初的竞争阶段,用USP仍然有效。但在技术层面,无法用专利进行产品保护的情况下,产品被跟进、被同质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营销上被“仿制”。 比如,仲景六味地黄丸,说的“药材好”,虽然是第一个提出,但当其他品种也都有了GAP基地时,其认知将会逐渐淡化、分散,变得不再坚固。 比如,很多独家剂型品种,也意图通过剂型来演化为产品的USP。比如与传统丸散膏丹相比,滴丸剂型就代表了领先,也能传递“现代中药”的概念,这种优势在竞争的初始阶段,是有价值的。但随着仿制药跟进或其他如软胶囊、分散片的剂型出现,在两者之间的技术性优劣,医生是无法识别和判断的。因为很容易同质化。对手跟尽快。 复方丹参滴丸的成功,初期看似通过剂型,但本质上却是依靠“心脑血管现代中药”定位的提出和不断深化。主诉求逐渐不是USP了,而是围绕“现代中药”的定位,在不同时期,提供不同的证据,比如更具说服力的临床试验结论,用于支撑。 我们从结果也可以反证,复方丹参领域的肠溶胶囊、颗粒、口服液、气雾剂、胶囊、软胶囊等新剂型,都无法撼动滴丸的认知。 倘若复方丹参滴丸仍然在强调滴丸的好处,在技术层面与竞品比拼,或许其江山早就成为混战格局了。 在USP提炼上,还要避免以下两个问题: 3. 提出销售主张,但不独特; 4. 提出独特主张,但无销售力。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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