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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下的临床路径管理低价药品将成为主流市场 临床路径实践和按病种分组预付制度,必将成为今后的主导模式,医疗行业“采用单一的按项目收费”的时代已经结束,“通过临床路径按人头付费、单病种和按病种分组付费、总额预付”的时代已经到来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卫生部将实施临床路径作为改革的基础工作和突破口,近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关于印发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等。 截止今年8月底,卫生部颁布了包括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动脉导管未闭等心脏大血管外科、血液内科、眼科、消化内科共309种病症的临床路径;到年底,临床路径数量还会继续增加。2010年,全国有30个省(市、区)共计1383家医院的8292个临床科室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累计治疗病例36万余例。2011年,试点目标医院扩充至31个省(市、区)的1406家医院。 卫生部同时要求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将临床路径管理覆盖范围扩大到“不少于本辖区5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每个医院至少开展10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不少于本辖区2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每个医院至少开展5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各医院对本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平均住院日、病种死亡率、医院感染发生率、手术部位感染率、住院率、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发生率、单病种总费用增幅等量化任务指标较前降低或持平。同时,试点向县级医院延伸,临床路径的大范围实施开始启动。 临床路径被国内实践外证明是一套有效的医院质量管理工具,推广和实施临床路径,不仅要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效率,还要为医疗保险的单病种付费、诊断组预付制(DRGs)等打下基础,规定治疗必需的药物、检查项目和治疗手段。同时测算最高限价并向社会公示,减少大处方、大检查,降低医疗收费中药的占比。 从按项目收费到按病种付费机制的转变,将给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机制带来变革性影响。 1.改变医疗机构盈利模式 采用按项目收费的支付方法,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外延性发展”服务,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浪费了大量的有限的经济资源,形成高投入、高收入和低结余的循环怪圈。临床路径背景下按病种付费,迫使医院不得不由“外延性发展”向“内敛型发展”转变,当一种疾病被确定付费标准后,医院要想获得更多利润,必须考虑如何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选择有效价廉的药品提供给患者,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医院自觉控制成本。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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