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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创意的境界 有一个表现中国书画艺术创意境界的小故事。 故事说的是根据“深山藏古寺”创作一幅作品,四个画家分别画出了四种境界:最简单的是直接画一座山和一座寺庙;有点小聪明的画了一座山中露出寺庙一角;有点想法的呢,画了大山和旗藩;最有智慧的一个画了山脚下打水的小和尚。 这是艺术性的创作或叫创意的境界,创作本身是表达画家的艺术境界。最能体现艺术家画功和艺术思想的作品往往就是最具有价值的作品。 商业广告的创意境界同艺术性创意的境界是一致的吗? 这在很多广告人、创意人、策划人、营销From EMKT.com.cn人的心目中是有争议的。 笔者想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 商业广告创意同艺术创意最大的区别是:商业广告是由客户预支或订购的创意作品,有明确的创意指向;艺术创意是艺术家的自我表达,呈现后由客户或大众选择评价和消费的作品,没有明确的功能指向。也可以说是:商业广告创意是创作者用自己的技能去表达别人的想法;艺术创意是创作者用自己的技法表达自己的思想。 因此,笔者认为商业广告创意呈现的境界跟艺术性创意的境界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把创意境界也分四层的话,商业广告创意的境界就是: 最基础的境界:领导欣赏的创意。 创作者的身份不是艺术家,而是一个公司职员,作为一个职员,你的直接服务对象或对你的创意能够直接作出评价的是你的领导或老板,他对你的创意是否满意直接决定了你的作品的成败。也许你有一千种理由和想法,也许你的创意未来可能成为传世经典,可惜的是,你的领导或老板是决定你的创意是垃圾还是作品的人。因此,你的创意要讨好领导,你要知道你的领导需要什么样的创意,这才能保证你的职场发展的顺利。否则的话,如果你用撂挑子迫使你的领导采用了你的创意,即使客户100%满意,那你的职场发展也是注定要遭受波折的。 再高一点的境界:客户欣赏的创意。 商业广告创意毕竟还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必然存在甲方乙方,创作者作为乙方如果要想顺利通过比稿收到服务费,最基本的还是要得到客户的认可。这也是创作者遵守商业游戏规则的表现,我们可以去说服客户接受我们的创意,但我们不能强迫客户接受我们的创意。如果客户顺利履行合约,最起码公司业务开展顺利,创作者也可以得到应得的报酬或者奖励。能做到这一点,创作者基本上能够成为一个收入颇丰的专业人士。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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