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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二大品牌危机公关案例之四--百度文库“侵权门” 案例主角: 百度 百度(简称:BIDU)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2000年1月由李彦宏、徐勇两人创立于北京中关村,致力于向人们提供“简单,可依赖”的信息获取方式。“百度”二字源于中国From EMKT.com.cn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象征着百度对中文信息检索技术的执著追求。 案例回放: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 3月22日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也是继50位作家“3•15”向百度文库维权以来,版权局相关官员的首次表态。“百度已经向版权管理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目前我们也委托了北京市版权局对百度进一步调查,如果违法或者违规,版权司会依法查处。” 3月22日,百度副总裁朱光就文库版权问题接受专访,这也是百度高层首次就文库版权问题接受媒体的专访。据朱光介绍,百度一贯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针对文库涉及的版权问题,近期将有新的重大突破。朱光透露,百度从去年11月文库正式上线起,开始着手开发版权识别的新技术——“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希望从源头控制用户对侵权作品的上传。预计此项新技术将于4月中旬开始上线运行。此外,朱光特别强调称,百度将加大与出版社及版权方的合作,用合作的方式带给版权方更大的利益,推动产业共赢,用技术解决版权问题。 3月24日消息,中国作家代表、出版界代表与百度公司的谈判在北京举行。 出版界反侵权同盟称百度侵权事实清楚,要求百度赔偿一亿人民币,并提出百度文库需执行“先审核后发布”新模式。因维权方对百度提出的“技术解决手段”无法接受,单方面宣布“谈判无任何进展,完全破裂”。 百度亦表示,由于对方条件过于苛刻,“我们表示遗憾”。 香港导演彭浩翔在总结与百度进行的首轮版权谈判时说,“今天,权利人的态度是悲痛的、严肃的,百度方面的态度是活泼的、快乐的。从态度上来讲,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3月24日北京市版权局首次公开回应百度文库事件,指明百度对于“避风港”原则是误读和滥用,已涉嫌构成违法出版行为,对百度等资源分享网站予以行政处罚没有法律障碍,而防范此类事件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试行)》。 3月25日凌晨消息,百度副总裁朱光对媒体透露了“版权谈判”破裂的相关情况,表示愿意与更多的版权方协商,并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与此同时,百度也对涉嫌违法经营的指责予以否认。 3月26日下午消息,针对外界对百度文库的广泛质疑,百度发布声明,就“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同时加强排查,预计在未来3天内,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的文档凡未获版权方授权的将得到彻底处理。 3月28日,李彦宏出席在某公开场合表示,对于百度文库的事件,他本人也正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他认为,如果百度文库不能有效的清除盗版,百度文库甚至可以关掉,不过,他仍然一再强调,希望能够与众多作家达成共识,共同合作,为读者造福。 3月29日,有网友在贴吧、天涯等论坛发帖,发起了一场“文库保卫战”,力挺百度文库,呼吁网民愿自发组织删除各自以前在百度文库中上传的未经授权作品,以避免为百度文库“添乱”。此呼吁一经发出,立刻得到了众多网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3月29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蔡继明与百度再次对簿公堂,要求百度关闭“蔡继明”贴吧,该贴吧大量辱骂、骚扰言论对其构成侵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0万元。蔡继明与百度的死磕在今年两会关注度极高,此前,其还在两会期间提交了“拆分百度”的提案。在其看来,百度一些吸引流量、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以伤害个人和其他企业的利益为基础的。 3月30日凌晨, 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包括与版权方的具体合作形式,以及对版权合作方的宣传支持等几大板块内容。其中,对百度文库对付费分成、广告分成的两种合作模式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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